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科学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八次院士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强调,我们必须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把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作为建设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键在人才,根本在营造一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让那些具备拔尖之才、非常之能的人干非常之事、立非常之功。
但要将这些具备拔尖之才、非常之能的人选拔出来,却非易事。人是社会存在物,受社会因素的影响,人才选拔同样也难摆脱社会因素的干扰,再加上人才的成长和任何其他事物一样,也存在着不平衡性,有的人少年得志,有的人大器晚成,因而用什么标准选人?以什么“格”选人和选什么“格”的人?怎样按照个体成才的不同阶段特征不拘一格的选用、培养、提拔人才?决定着我们各项工作的成败得失。在这里,“格”实质上就是选人资格、用人标准,目前我们在人才选用上存在的种种偏颇认识和不当做法,与我们不能科学的认识人才选用的“格”密切关联。当下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是:一些单位严格按“格”办事,以资历、学历、文凭为标准,将选人标准简单化、模式化,有的甚至是非硕士、博士不用;而个别单位领导则大胆破“格”用人,以“不拘一格”为由,搞任人唯亲,结果将一些才能拔尖、业绩突出的真正人才拒之门外。
“常格不破,大才难得。”北宋政治家包拯的灼见仍不乏现代价值。目前,经济全球化和高新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给我们提出了不能回避、也回避不了的严峻挑战。中华民族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保持主动权,赢得话语权,实现跨越式发展和伟大复兴,就急需不拘一格地选用一大批富有朝气、思维敏捷、创新意识强、有开拓精神的优秀人才。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我们对“不拘一格”要有理性认知,在选人实践中循“格”而不拘“格”,破除那些“惟学历、惟职称、惟资历、惟身份”的“格”意识,让那些有学历没能力、有文凭没水平、有资历没业绩的人从制度层面确保不能得到重用,真正确立以能力、水平和业绩为主要依据与考核标准的人才评价体系,注重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选用那些素质过硬、能力超强、业绩突出的拔尖人才。
当然,“不拘一格”绝不是不要“格”或没有“格”。选人无“格”将会模糊选用人才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钻制度的空子而滋生用人腐败。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不是要回到纯粹以“格”选人、以“格”套人的用人老路,而是要坚持中央所要求的“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的原则,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坚持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抛开领导的个人好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完善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规范选人用人的程序,重视考评手段的运用。在选人用人实践中,既要破除论资排辈的陈旧“格”意识,做到“不拘一格”,又要避免任人唯亲,严格“破格”的基本标准。
如此,我们才能为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真正形成江山代有才人出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