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修改是本次院士大会的重头戏,也是舆论关心的焦点话题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院士说,修改《院士章程》是为了从制度上保证院士增选质量,使选举过程更加公平、公正,使院士队伍的结构更加优化。
记者就《院士章程》修改相关问题,分别采访了中国科学院学
问题一:修改《院士章程》用意何在?
许智宏:这并不是第一次修改《院士章程》,《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自1992年第六次院士大会通过以来,根据学部工作的发展,在各次院士大会上都有所修订。此次修改不过是进一步的完善而已。
此次对章程的修改原则是:既要考虑中国的现实国情,也要考虑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既要考虑学部工作的历史和现状,也要考虑学部工作的长远发展;既要考虑文字简洁、准确、科学,也要考虑学部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能不改的尽量不改。
问题二:从“获得赞成票超过投票人数二分之一”到“获得赞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是不是意味着院士门槛越来越高?成为院士的难度越来越大?
许智宏:也许应该这样说更合适,修订是为了提高院士对院士候选人的共识度。我们原来的规定是“各学部参加投票选举的人数,应超过本学部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赞成票超过投票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本学部应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次当选,满额为止。”从数学角度上来讲,这就意味着只要超过学部四分之一的院士赞成,那么候选人就为有效候选人。很多院士都认为这样对有效候选人的共识度比较低,因此改为“获得赞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按本学部应选名额,根据得票数依次当选,满额为止。”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为了保证新增选院士的质量。
陈宜瑜:至于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候选人的评选办法,学部将在细则中作出补充修订,尽量使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候选人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本报北京6月8日电)
6月8日,中国科学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圆满闭幕。会议上,院士们表决通过了《院士章程》修改稿,并选举产生了第七批外籍院士7人,中科院外籍院士达到51人。图为院士们在积极投票。本报记者赵洪波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