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古老的农业国,也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自然灾害与古代社会有密切的关系。以灾害为切入点,从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着眼,是观察与研究古代社会的重要途径。由于传统史学只重人事,不重自然,因此,对自然灾害与人类社会的互动及其影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最典型的例证是农民起义。
关于农民
其实,农民起义只是自然灾害危及社会的极端效应,从自然灾害发生到农民起义,其间有一个抗灾救灾的过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
自然灾害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自然灾害对古代社会的干预和破坏,波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诸如政治、经济、军事、民族、文化、习俗等,也会使整个社会处于不安与恐惧之中,简言之,自然灾害会使社会处于特殊的危机时期。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古代社会,民众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作为专制统治的国家――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能够集中有限的人力与物力,应对灾害造成的危机,因此,封建国家在防灾、救灾活动中占有主导地位,这是毋庸置疑的。而民间的互助自救在灾害发生后也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我国灾害频发,历代积累了丰富的应对灾害危机的经验,形成了日益完善的应对机制和多样化的措施。为了预防灾害的发生,国家建立了仓储体系和制度,以储备粮食,应对灾害生成的饥荒;兴修各种水利工程,以防止或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害。在灾害发生之后,国家采取的应对措施,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弥灾,一类是救灾。救灾包括赈贷粮食、蠲免赋税、安置灾民、给予耕牛种籽、帮助恢复生产等等。其目的是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也是过去研究灾荒史的主要内容。弥灾包括皇帝减膳、撤乐、避正殿、下罪己诏、祈祷、释放宫女、下诏言事等等,具有丰富的政治内涵。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是在顺应自然环境中形成,并在不断与自然灾害的抗争中发展的。自然灾害与人类社会的互动还有另一个方面,即人类要利用和改造自然以求得生存与发展,如果这种利用和改造违背了自然规律,超过了自然环境、特别是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就会受到自然的报复和惩罚,由此引发或加重自然灾害。也就是说,自然灾害的发生不单纯是自然环境的变异,其中也有社会因素,黄河变迁的历史就是有力的证明。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随着中华民族在黄河中下游的繁衍生息,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唐后期,黄河频繁泛滥,我们认为,这和唐前期在西北地区,黄河中上游大规模屯田有关。历来对屯田是给予肯定评价的,但对它破坏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估计不足。战争对黄河的破坏也是十分严重的。以水代兵是古代常用的战法。五代后梁朱温父子为了阻止晋王李克用父子的骑兵,在不到三十年间,先后三次掘开黄河堤防,造成山东、河南的大水灾,为害滋盛。宋以后,随着黄河流域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天灾人祸不断,使黄河河患日趋严重,屡治无效,祸害无穷。现在黄河的水越来越少,断流的日子越来越长。黄河的离去将是中华民族历史性的灾难。黄河变迁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人类社会的活动,要遵循自然规律,科学发展,只有和自然环境和谐相处,才能真正减少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