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去职务。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今天审议认为,刘志华的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决定免去其副市长职务。
鉴于刘志华的行为已违反党纪、政纪,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对其立案审查。
[值班总编推荐] 列车上的招聘会,“走新”更“走心”
[值班总编推荐] 冰雪列车:串联“冷资源”点亮“ ...
[值班总编推荐] [我与光明日报]追光而行四十载
朱晓凯:每一个人的历史都应该被记录
【详细】
詹 丹:一处被忽视的点烟“闲笔”
解读民心、民本、民生、民意与民情
无论什么角度的“中国风险论”都站不住脚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