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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100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联盟”

2006-06-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苗家生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苗家生)积极整合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资源,建立以利益为纽带的产学研合作新机制,推进100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联盟”,这是辽宁省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一项新举措。

据辽宁省科技厅厅长赵明鹏介绍,今后一个时期,辽宁科技创

新工作要实现三个突破:一是在确立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上取得新突破。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国家级和省级研发机构,今年辽宁将率先在30家重点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中心。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二是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上取得新突破。通过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发挥各类科技园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构建科技成果顺利转化的新机制,为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供保障。三是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实现科技创新的新突破。在重点产业、重点产品上取得科技创新的新突破。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重型装备、冶金成套、石化装备、船舶、汽车、机车等产品;原材料工业重点发展各类新型钢材、精细化工与合成材料,拉长产业链。突破一批重大核心技术,在重大先进装备、精品钢材、精细化工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一批领先成果,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加大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高起点上实现技术跨越。支持辽宁有优势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力争在基因工程、先进设计制造、纳米技术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增强发展后劲。

全国科技大会后,辽宁省出台了“关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若干规定”,从激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政府引导统筹协调五个方面,制定了58条优惠政策。新出台的政策突出科技创新这一主线,以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环境为中心,以激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在投入、税收、金融、贸易、政府采购等激励政策方面均在国家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有新突破。辽宁省在推进技术改造的过程中,把科技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的同时,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调整经济结构中,突出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在继续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同时,有重点地发展高技术产业;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重点领域突破,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增强区域竞争力的关键性作用,为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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