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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商业贿赂大案要案

2006-06-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倪迅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13日电(记者倪迅)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日前召开执纪执法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研究如何充分发挥执纪执法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力度。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执纪执法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的
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和做好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

据悉,今年以来,各执纪执法部门按照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行周密部署,把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摆上重要日程,依法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了违法犯罪分子,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何勇指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为谋取非法利益,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不择手段,肆意妄为,造成了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对这些违法犯罪分子必须坚决予以惩处。各执纪执法部门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要高度重视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坚决惩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人民群众,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何勇强调,当前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尤其要下大力气突破一批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的大案要案。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发生的案件,坚决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要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善于从部门和行业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注意新闻媒体热议和披露的涉及商业贿赂的信息,运用各种途径和手段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侦查,力争尽快突破;正在查办的案件要加强力量,加大力度,从速查结,依法惩处,形成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强劲声势,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各地区各部门都要继续选择一批重大、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何勇要求,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联系和协调,增强查处案件的整体效能。要严格依法办案,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严明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要正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使少数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使大多数人受到教育和警示,努力达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强化对查处案件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商业贿赂案件,不管涉及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敢于碰硬,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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