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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中的贫困现象与和谐发展

2006-06-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少春 我有话说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根据世界银行组织的报告,中国城市化水平已经由1980年的20%发展到了2002年的38%。2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提高了近一倍。然而与中国城市化进程同样表现突出的另一个现象是城市贫困。根据2003年《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中国的城

市贫困人口现象已经从1990年的1.3百万人发展到了19.3百万人。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引来了一些人的忧虑:中国城市的贫困现象会不会因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而变得越来越严重?

(一)

著名的世界人口贫困研究专家马丁・罗维利恩,根据39个国家数据的交叉分析,以及印度人口在时间序列上的资料,将城市贫困与城市化的关系进行了模式化的计算,并将其反映在提交给世界银行组织的调查分析报告中。罗维昨恩指出:“在几乎所有的发展中国家,农村的贫困发生率都是较高的。并且由于总人口的多数仍然居住在农村,所以城市的贫困人口低于平均水平,为30%。但是,也象众所周知的那样,世界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城市化速度也相当快。……当城市人口按预期的那样在2020年达到52%(联合国1996年预测)时,城市的贫困人口将达到40%。当城市人口达到2035年的61%时,城市贫困人口总数将达到50%。”

2001年联合国人居署发布了城市资源报告的“城市指标分析”,该指标分析的根据是全世界不同国家237个城市的调查资料,以及117个城市提供的贫困相关资料。报告显示:东亚城市贫困家庭五年间从占家庭总数的4.7%增加到了8.7%。东非地区贫困现象更进一步加重,从43.7%增长到了59.7%,北非从7.8%增长到了11.8%。而这些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也相对地表现出快速的增长特征。亚洲城市人口从1990年的44.8%发展到了2000年的48.1%,非洲则从8.6%发展到了10.3%。这种相互对应的关系,当然不能说城市贫困完全是城市化造成的,但却说明城市化是城市贫困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城市化与城市贫困的关系是密切的。

(二)

首先,从中国的城市化过程来看,城市贫困的输入现象是很突出的。中国的城乡之间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较大的经济差别,城市无论在经济来源与生活水准上都与乡村有着较大区别。而现代化的进程,无疑使城乡的这一差距进一步表现出来。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中国的农村贫困线标准是每人每年635元,而一般城市实施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约为每人每年1.800元。这个标准与城乡消费差距相吻合。同时,由于中国农业生产产值的比重已经下降到只占GDP总值的15.2%,而农业劳动力却占到了全国劳动力总数的50%,从而导致农业劳动人口的过剩。经济上的差距加上农村剩余劳动人口,构成了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势差。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目前全国有迁移人口超过1.25亿人,其中省内迁移为9146万人,跨省迁移为3.314万人。在省内迁移人口中,52%为农村到城市的移民;在跨省迁移人口中,78%为农村到城市的移民。流动到城市的农村人口由于固有的农村生活背景、受教育水平、技能等的限制,很多人虽然生活有一定的改善,但并没有真正摆脱贫困。

其次,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的城市化现象导致的另一个问题,是城市就业压力的增加,它是造成城市贫困的另一个原因。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中国2000年15―64岁的劳动力人口已达70.15%。而与此同时,未就业劳动力人口却不断增加。未就业劳动力人口,对城市就业岗位本来就构成巨大的压力,而农村劳动力的流入,无疑使这一压力变得更大。中国城市中失业与下岗人数的增长,应当说与此有很大关联。

第三,城市化带来的另一个结果是城市经济结构的变化,这也是造成城市贫困的原因之一。城市经济结构的变化,是城市对人口集中需求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广泛出现的民工潮,既可以看成是追求城市生活的农村劳动者自身愿望,同时也是城市经济体系调整、城市经济结构改变的需求。根据2002年对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的调查显示,中国就业结构总量已经发生重大的变迁。1978―2001年,我国城镇国有和城镇集体经济的从业人员从城市全部就业总量的78.3%下降到了31.9%,城镇集体经济就业比重从21.5%下降到了5.4%,而其他城镇非国有经济的就业人数已经发展到了62.7%。由于非国有经济和非正规就业方式的存在,使城镇的就业既表现出高市场化和灵活性,同时也表现出低成本与临时性。这虽然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但是对于城市就业人口却生产了某种不利影响。竞争与淘汰的压力加重,收入水平相对受到限制,收入差别也因此扩大。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的研究报告,非正规就业在世界许多发展中国家中都占到了就业人口比重的40%,而我国非就业人员与单位就业人员的比例通过1996―2001年短期的发展,也从1:4达到了1:2。这给城镇劳动力人口职业工作造成了相当的不稳定,间接或直接地成了部分城市人员贫困的原因。

同时,城市化所带来的城市行业结构的变化,使城市的劳动力人口不得不面对重大的变迁适应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2年就业行业分布统计,仅仅从1990年到2000年十年间的行业平均变化率达到约49.1%。这直接造成的后果就是,城市劳动力必须为适应行业结构的变化而改变自身的从业素质。然而,由于劳动力素质的培养不是短期可以实现的,因此城市行业结构的变化,不可避免地会以牺牲掉过去劳动力的利益来满足。而被所变动行业排挤出的城市劳动力人口,一旦不能及时转向其他行业,就势必成为城市中陷入贫困的弱势群体。

(三)

城市化确乎是一个国家所必需经过的社会发展过程,但是也必须看到城市化对于造成城市贫困的弊端。循序渐进的城市化过程应当更符合城市发展的规律,同时也可以减少城市贫困,缓解其给与社会的冲击和矛盾。事实上,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过程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英国用了100年才使城市人口达到了超过农村人口的51%。又过了50年后的1*901年英国的城市人口才增长到了76%。美国城市化经历两百年,才达到了77.5%的水平。中国《2001―2002年中国城市化发展报告》已经将世界平均城市化水平50%作为追赶的目标,并企望50年后城市化水平达到75%,也就是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城市化的水平。这无疑为中国城市发展勾绘出了一个壮观的远景,也增强了人们对中国走城市化发展道路的信心。不过,结合发达国家及城市化对城市贫困等方面带来的影响,我们还要考虑加速城市化必须在满足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上来进行。因为,城市的发展、城市化的进行是以满足社会中人们的需要为根据的。换句话来说,城市化的加速,应当把社会和谐作为根据和标准。事实上,没有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城市化的速度也就难于得到真实的保证。(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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