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8日电(记者温源通讯员张勤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对中央投资的农村项目稽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发出,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地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和评估。
《通知》明确,2006年稽察的重点项目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西部部分地区农网完善工
《通知》指出,稽察应重点抓住资金使用、工程进度、项目建设效果以及项目管理基础工作等方面,并根据行业和项目建设的情况与特点,在稽察的方向和重点上有所侧重,具体稽察内容包括:一是规划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是否合理,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要求;项目建设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标准等问题。二是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落实,管理人员力量和素质是否满足要求,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等。三是国家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拨付情况,中央投资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建设资金的问题;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存在缺口,各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农户补偿、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等问题。四是项目建设进度是否滞后,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项目建成后能否正常运行、发挥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