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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人的本质”思想解读

2006-06-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余永跃 陈曙光 我有话说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文论

在人类思想史上,马克思第一次对人的本质作出科学界定。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主要有三个命题:一是“劳动或实践是人的本质”;二是“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三是“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关于第一个命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这一思想,提出人的生命活动具有特有的方式,即实践或劳动。实践活动是人和动物的最本质的区别,也是产生和决定人的其他所有特性的根据。在马克思看来,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物质生产,和作为动物的生命活动的生产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把自己内在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将自然界和自身当作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并能够利用自己的智慧创造工具,既改造自然界,也改造自身。关于第二个命题,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认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人类社会存在两种关系,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人的本质离不开同自然的关系,但更重要的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一切现实的人都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一切社会关系中,生产关系是主要的社会关系,是“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人们进一步形成了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宗教的以及行业间的等复杂的社会交往,并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映现着人的本质。关于第三个命题,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这里,马克思不仅赋予需要以前提性,而且赋予它以普遍性、永恒性和能动性。马克思还特别强调指出,“需要的发展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新的证明和人的本质的新的充实。”人类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的不断改变和发展的历史。离开了人的需要,人的一切实践活动和一切社会关系都将不复存在。可见,这一命题不仅涵盖了前两个界定的内容,而且揭示了前两个界定的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这一界定,是对前两个界定的综合。

马克思的这三个命题是相互统一的有机整体。把握人的本质应当贯彻三者统一的原则。一方面,一定的社会关系是人的活动的具体的历史形式,它的性质和变化都是由实践活动的性质和水平决定的;离开实践活动,就不可能产生人的社会关系,也不可能满足人的需要,人就失去了人之为人的具体本质,剩下的只是空洞的“类”的抽象。另一方面,社会关系作为人们活动的组织方式,又是人得以存在和人的活动得以进行的必要条件;离开一定的社会关系,人和人类活动都是不存在的。在现实的人身上,实践活动是内容,社会关系是形式,人的需要是动力。只有正确地理解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从三者相统一的基础上进行考察,才能全面把握人的本质。如何在马克思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人的本质作出更明晰的界定?这需要澄清对马克思三个命题的误读。

第一,有一种观点认为“劳动或实践是人的本质”的命题,带有人本主义色彩,是不科学的。马克思冲破人本主义的桎梏,明确提出实践性是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本质特性。他说,人能够“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是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可见,把“实践”看作人的本质,是马克思的成熟观点。人的本质离不开“劳动”,但“劳动”本身并不就是人的本质,只有透过劳动现象才能把握人的本质。

第二,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命题,一些学者认为这个命题是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科学规定和经典表述。我们认为,人的本质离不开“社会关系”,但“社会关系”本身并不就是人的本质。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不能忽视马克思关于在其“现实性上”、“总和”的规定。马克思指出,只有从人的一切社会关系入手,系统整体地考察人的本质的复杂结构即社会关系的总和,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这个命题与其说是马克思在对人的本质下的定义,不如说是马克思提出了探究人的本质的科学方法。

第三,关于“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的命题,有学者认为,人的需要与人的本质之间有严格的区别,不能把人的需要理解为人的本质。这里,忽视了马克思提出这一命题的背景和前提,马克思所谈的需要是与人的社会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的需要本质上是自然物质长期进化的产物,是历史地形成的,被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着。人的需要从根本上同人的社会存在相联系,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的客观必然性。还有学者把“需要”本身理解为人的本质。人的本质离不开“人的需要”,但“需要”本身并不就是人的本质。譬如,任何人都有衣食住行的需要,这些“需要”本身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正如我们无法通过一个人所吃的食物、所穿的衣服、所住的房子、所开的汽车来判定一个人的本质,他们的区别仅仅在于消费水平上的差异。但是,如果进一步分析这些需要内容的占有途径、取得方式和消费态度等,便不难发现人与人之间的巨大差别。

我们认为,人的本质可以界定为:人基于某种需要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在所从事的实践活动过程中不断生成的历史存在物,即为我的、自觉的、社会性的实践活动过程中的生成物。人正是由于在某种动力(需要)的驱使下,在一定的社会关系里所从事的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才获得人之为人的真正本质,成为具体的、历史的人。根据这一界定,可以这样理解:人之所以为人,而区别于动物的最根本的特征是实践;群体之所以成为群体,而能够相互区别开来的最根本的特征,是实践中形成的不同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之所以为每个人,而能够彼此区别开来的最根本的特征,是基于一定的需要在不同社会关系和不同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独特个性。总之,人的本质只能在实践活动中得到生成、体现和确证。这种实践,是基于某种需要所进行的实践,而离开人的需要的实践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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