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为农民打造高效低成本司法救济渠道

2006-06-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赵兴武 我有话说

全国首家农民维权合议庭

5年为农民挽回损失百万余元

“要不是桥林法庭的法官们,我们种田哪能这么安心!”这是笔者日前在全国第一家成立农民维权合议庭的南京市浦口法院桥林法庭采访时,听到的几位农民兄弟对法官的赞誉。

该合议庭刚成立时,辖区内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各类坑农、害农的案件不下百余件,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合议庭一方面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法律宣传,5年来,共审理各类涉农案件近500件,为农民兄弟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从去年开始,该法庭辖区内各类坑农的假种子、假农药等案件已降至零。

桥林法庭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仅是南京市法院司法服务新农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调整,引发了一些新类型案件,南京中院结合审判开展司法调研,先后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涉及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案件审理的意见》等,统一执法尺度,并发出10余条司法建议,把依法维权落到实处。

多种形式送法下乡

31名院庭长与40个村结对子

南京中院领导认为,建设法治新农村,农民是主体,首要的是用法律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提高素质。全市法院结合审务进乡镇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把法律交给人民。雨花法院通过送法下乡,就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题法治宣传,还针对农民居住分散、不宜集中的特点,推行联络点制度,31名院庭长分别与全区40个行政村结对挂钩。高淳县法院决定从3月份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县163个乡,村村开一个观摩庭,并与村结对创建“文明家园示范村”。

他们还结合审判,针对事关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农民利益的问题,尤其是苗头性、倾向性、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参与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近年来,溧水县涉诉信访数量居高不下,信访案涉及到劳动争议、土地承包、企业改制等多个方面。一些纠纷难以通过诉讼途径得到解决,必须要广泛借助社会力量才能得以化解。他们及时向县委做了汇报,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该建议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法院与县政府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对我县当前涉法涉诉不稳定因素进行摸底排查的通知》,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协调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意见》,对排查出16件矛盾尖锐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综合解决,使信访量大幅度下降。

司法救助5个月

缓、减、免诉讼费160余万元

笔者在南京最偏远的栖霞法院龙潭法庭采访看到,该区上坝街村村民王老汉到法院来要求打赡养官司,负责立案审查的法官审查后仅用几分钟的时间就完成网上远程立案。为方便群众诉讼,市中院投资200多万元用于全市法院的计算机网络建设,目前,全市23个人民法庭全部实现了网上立案和电子印章。

市中院提出,要打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救济渠道,为农民兄弟诉讼提供实实在在的方便。笔者在南京中院召开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为方便群众诉讼,全市法院结合实际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的便民诉讼举措。仅今年1至5月开展司法救助,就共缓、减、免诉讼费160余万元。

南京中院民一庭负责人告诉笔者,全市法院针对农民文化程度低、对法律的认识能力较弱;经济条件差,诉讼请不起律师;诉讼不方便以及现行法律规定在损失赔偿标准上还存在城乡差别等情况,在审判实践中采取了四项对策:对未请律师的农民,加强诉讼指导,并适度扩大调查取证范围;扩大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范围,涉农赡养案件基本做到就地办案;对进城务工农民及失地后生活在集镇的农民,在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上参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确定,对涉农群体性纠纷加强调解和协调,让农民及时获得赔偿款,做到案结事了,全市涉农纠纷调解率60%以上。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