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村位于新乡市西南10公里处,上世纪70年代初该村党组织开始率领群众平整土地、改造盐碱,解决温饱问题。创业的艰苦使龙泉村党组织深刻认识到:解决农村问题,关键在于建立一套健全的管理机制并培养出一支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早在1973年,龙泉村党支部就建立了“三会一课”(党员大会、支委生活会、党小组会、党课)制度,几十年来从未间断,有力地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使他们能够在不同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之后,该村又陆续建立了干部考核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等一系列先进的制度。
三十多年过去了,如今的龙泉村党支部已建立各种规章制度200余条,其中民主集中制是基础和前提。如有重大决策必须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表决通过。首先须经党委一半以上成员同意,接着在党员大会上讨论,然后告知全体村民,最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只有获得50%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后才能形成决议。
干部作风是各种规章制度中的另一重要因素,村领导班子约法三章,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干的自己首先不干;二是支委成员及其家属必须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和各项制度,如有违反和群众一样接受处罚,不得特殊;三是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得向集体经济和村民利益伸手。他们还制定了党员干部“十不准”,预防了特殊化和不正之风。
好制度塑造出一个好班子,好班子带出了一个好村庄。上世纪60年代初期的龙泉村每年需要国家返销粮40多万斤,到80年代,龙泉村彻底解决了村民的温饱问题。如今的龙泉村共有村办集体企业14家,2005年完成社会总产值5亿元,人均纯收入5600元。漫步村中,平整宽阔的水泥路,迎风招展的风景树,道路两旁别致的独家小别墅,村委会和龙泉集团公司宽敞明亮的五层大楼,无一不在向你诉说着龙泉村的富裕和繁荣;党员活动室、图书室、电脑室、高效农业园区处处透露着龙泉村的内涵与潜力。近年来,该村先后荣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全国文化工作先进村”等称号。胡锦涛、曾庆红、回良玉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先后到该村考察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