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钢介绍说,招生诈骗案件大致归为五类。第一个是混淆各种不同类型,以招生来蒙骗考生和家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认识上的盲区或者误区,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
第二种形式就是打着自主招生的幌子来骗取考生和家长的钱财。自主招生首先要在高考前通过学校的组织测试,学校测试合格,还必须参加每年6月份的高考。所以自主招生不是自由招生,并不像招生骗子所说的自主招生就是学校说了算,只要花钱就可以搞到自主招生的指标。
第三种形式是假借定向招生的名义进行诈骗。有一些骗子对考生家长吹嘘自己和什么大学有关系,可以搞到定向招生计划,只要考生和家长出所谓的定向费就可以录取,以此骗取钱财。实际上这几年教育部对定向招生也加强了管理力度,从2005年开始明确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一般不再安排这个名额,中介机构不得参与高等学校的录取,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第四种形式是利用录取信息进行诈骗。每年的高招录取期间都有一些骗子利用考生或者家长提供的考生号在招生咨询时通过有关人员进行招生,实际上属于一种投档录取。这些骗子向考生和家长要钱,声称自己找关系和朋友,花钱疏通关系考生才录取的,借这种名义向考生和家长索取钱财。
第五种形式是吹嘘自己神通广大,可以拿到内部指标,甚至冒充高校招生人员,说计划外指标可以加分录取,索取指标费。或者要求考生家长事先预付一部分定金,多则几万,少则几千。事实上,教育部对学校的招生规模包括预留计划的比例和使用范围都是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