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实践表明,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立足科学
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从平衡中求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其中“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所谓“全面”,就是不能“片面”,不能为了追求经济的高增长,而牺牲环境、资源和生态,不能只重视经济的发展,而忽视社会和人的发展。所谓“协调”,就是要注重“平衡”。特别是在发展方略上,要从执政兴国的大局出发,将“统筹城乡发展”的策略放在“五个统筹”之首。所谓“可持续”,就是要有后劲。要逐步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从协调中求发展。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2003年首次突破了1000美元,总体上已迈入小康社会,但我国仍是低水平的、不完全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社会。根据世界发展进程的规律,在人均GDP处于500美元至3000美元的发展阶段,意味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关键阶段,也往往对应着社会矛盾最为严重的时期。与此同时,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正如中科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牛文元所概括的那样,这个时期是“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社会伦理需要调整重建”的关键时期。在我国经济社会进入这样一个关键发展阶段之时,我们党把提高执政能力与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联系起来,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改革发展关键时期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确保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此,我们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倡导人与人和谐相处,增强社会和谐的基础。我们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畅通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着力解决群众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既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又是其成果的享有者。”
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从有序中求发展。从我国改革发展形势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在加速,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并日趋多样化。这是一个既有巨大发展潜力和动力,又有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发展阶段,是不进则退、无序推进则乱的发展阶段。现实情况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进步,更加关注财富分配、利益协调、矛盾化解等问题,努力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良性互动、协调并进。按照历史的经验,在我国逐步建立起社会中间阶层规模大的社会,让社会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减少社会各阶层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是实现社会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有效途径。
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从创新中求发展。创新是发展的动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党形成了关于发展的丰富思想,包括国家把科技创新作为基本战略,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日益强大的竞争优势,即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就我国目前现状来说,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对社会发展情况和发展方向的一个科学判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伟大实践,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步骤。在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一定要按照“十一五”规划《建议》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发展纲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立大志、做大事,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晰创新发展的思路,完善创新措施,在探索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最艰巨、最繁重任务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造性的探索,逐步形成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指导纲领,做出了从创新中求发展的成功尝试。我们要联系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全党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每个共产党员积极作好调查研究工作,积极参与各种创造性的工作和活动,成为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带头人,使每个党员都富于创造精神,以制度的创新促进方法的创新,以科技的跨越促进发展的跨越。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才能切实推动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确保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发展目标。(作者单位:绵阳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