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4日电中宣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辽宁省委今天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先进事迹报告会,向首都各界群众讲述了金春明入伍11年来一个又一个平凡而感人的故事,展示了一个新时期“雷锋式消防战士”的崇高精神和优秀品德。
金春明是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本溪市支队明山大队特勤中队一班班长。他入伍以来,先后参加了1500多次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救出65名遇险群众,处处以雷锋为榜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长年照顾驻地孤寡老人,并捐献自己的奖金设立“春明爱心助学奖学金”,先后资助了13名贫困失学儿童。由于战斗业绩和一贯表现突出,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7次,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模范消防战士”、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6年5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授予他“雷锋式消防战士”的荣誉称号。报告会上,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教导大队教研室副主任夏峥、本溪市消防支队明山特勤中队班长姜永吉、多年来一直跟踪报道金春明事迹的《本溪晚报》记者朴岩松和金春明资助的沈阳师范大学学生李盈分别讲述了金春明的感人事迹。金春明在报告会上表示:“作为消防战士,灭火救援战场是我们的人生舞台。我们消防战士为了人民的利益,就是要舍生忘死,奋不顾身地冲上去。”
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在报告会上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开展向金春明同志学习活动为载体,引导民警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报告会由中宣部副部长欧阳坚主持,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孙忠同和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峰出席了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