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组织部正式印发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要求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全面实施。这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和重要保证。各级党委特别是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要求,运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作用尤为重要。这次换届后产生的新一届领导班子更是担负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历史重任。因此,在这次换届中,能不能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搞好干部考核评价,进而选好干部、配好班子,对于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遵循客观规律,推动我国经济社会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对于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对党负责、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至关重要。
《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立足于选准用好干部,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方法步骤,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这一办法,突出了综合考核评价,强调既看经济建设的情况,又看社会发展的情况,既看经济增长的数量,又看经济发展的质量,既看干部目前已经取得的成绩,又看其对长远发展做出的贡献、打下的基础,能够从更多的方面、更广的角度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德才素质;注重了考核工作实绩,强调要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群众评价意见,深入了解一个地方的发展状况,有利于引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工作和精力放在谋划发展、推动发展、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上;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强调考核评价干部就是要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拥护,把干部选拔的标准、要求和程序交给群众,充分尊重了人民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制定和实施这一办法,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对于进一步提高识人用人水平,保证换届工作圆满成功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在换届考察中切实运用好这一办法。要组织好学习培训,不仅使各级领导干部全面了解《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更要使广大组工干部特别是考察工作人员准确把握《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精神实质和指导原则,熟练掌握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自觉性,提高运用这一办法搞好换届考察的能力和水平。在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中,要全面准确地把握每个环节的基本要求和特点,既注意发挥各个环节相对独立的功能,又注意各个环节之间的比较、印证、相互联结和整合,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统筹考虑各方面情况,客观公正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出评价。要针对当前干部工作的实际和社会上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对干部政治表现进行严格考察的基础上,注意考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注意考察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情况。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结合实际,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特点,对考核内容和指标进行科学分解,细化具体办法,切实增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努力提高这次换届考察的质量。
运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搞好换届考察工作,根本目的在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选好干部、配好班子。各级党委要充分运用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选拔干部、配备班子的根本标准和基本依据,认真搞好换届人事安排。要着眼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优化各级党委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不仅要选拔熟悉党务、意识形态、纪检、政法等工作的干部,而且要充实熟悉经济社会管理和政府工作的干部,使班子分工合理、专业配套、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整体功能。要选好配强一把手,注重选拔政治上强、民主作风好、领导经验丰富、能够驾驭全局、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担任党委主要领导。要通过换届,切实增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