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7日电虽然新《义务教育法》为我国义务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其解决的是从2000年以来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所碰到的各种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因此,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任重道远。
这是今天举行的教育部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专家座谈会上,来自教育界的专家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主任侯晓娟表示,实施不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我们还应看到一些问题的存在,如目前学校的实际收入减少,一些学校运转困难;教师的补贴得不到落实,虽然国家的拨款多了,但是教师的实际收入却下降了;“普九”欠债问题目前还存在。因此,真正的实行完全公平、公正、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应该说离法律的要求还有不小距离,各级政府在落实这部法律还有很多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这部法律的落实任重道远。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胡平平表示,新《义务教育法》明确指出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那么,名牌学校利用收取的学生经费和银行的贷款所办的民办体制学校,应该怎么做?股份制的义务教育阶段有公办的资产在里面的,或者国有资产在里面的股份制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这个政策该怎么调整?她说:“我觉得对于这样的现实问题,需要我们通过学习,通过对这部法律的进一步深入理解,不断明细办学规则。”胡平平还说:“虽然新《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教育督导的地位及其主要内容,但是我觉得还不够,因此,建议全国人大要尽快地草拟《督导条例》。安徽省曾因为一次督导追回几亿元的教育经费,可见督导对于一部法律的落实是多么重要。”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劳凯声教授表示,新《义务教育法》确实是一部针对当前中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实际问题而制订的法律,但法律只是纸上的东西,法律要得到实施,还要做大量的工作,因此是任重道远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