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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颁布

2006-07-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庆环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8日电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制定颁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

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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