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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

2006-07-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钱建强 我有话说
中科院微生物所的科学家们怀揣技术,辗转江南,劳顿之苦自不待言,而无奈之情亦表露无遗。他们拥有好技术,但实在“好酒也怕巷子深”,若束之高阁、灰尘裹身,不为外人识,一切耗费岂不付之东流?因而,为了突破科研成果转化之难,他们不惜粉墨登场,走出实验室,奔向大市场,这是“没办法”之后的办法。从结果看,科学
家们虽有斩获,但一脚踏岸一脚下海的模式是否具有可行性和普适性,尚可存疑。

正如科学家自己所言,“做了那么多年科研,总觉得还是呆在实验室最舒服”,科学研究的性质决定了科学家的知识素养和能力结构是十分不同于企业家的。科学家是摆弄实验仪器的好手,但并不一定就是搏杀市场的高手。让他们从学术争鸣的论坛上走到商业谈判的桌子前,颇有一种“赶鸭子上架”的味道。而且,纵然他们勉为其难,真的上了架,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难有一番作为。所以,好技术、好项目到了科学家手里未必就能换得好效益,相反,赔钱之后不了了之的倒是时有所见。

既然科学家做不了市场的事,那就让企业家来做。可遗憾的是,很多时候一些企业搞的是“欺诈和背叛”――骗取技术,不守合约,逃避费用,等等。这多少令人有点心灰意冷。然而,即使企业之中存在不少投机取巧的败类,它在科技成果转化之中的核心作用也依然不受动摇。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这已是见诸党和国家权威文件的全社会的共识。政府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首先予以明确的一点也是“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显而易见,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自然也就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

企业愿意将技术成果转变成实用商品,这不是因为企业心疼好技术无人问津,而是由于它们看到了技术可能带来的巨大利润。在企业的逻辑里,创新本身并不能成为创新的理由,科技成果转化也不是为了验证技术的实用性,因而,企业决不会平白无故地支持每一次技术变化,而将自身置于可能亏损乃至破产的危险境地。企业是否有意促成科技成果的转化,取决于企业在利润和风险之间所作的权衡。作为投资者,企业在比较和判断时都会小心翼翼,谨慎从事。尤其对于潜在风险的分析――比如,技术变革是否可行,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是否具有连续性,知识产权保护是否健全,等等――企业极为敏感。如果企业的分析认为风险过大,投资得不偿失,而且这种状况在短时间内无法改观,企业就会对科技成果转化无动于衷,即使有意利用技术,也往往倾向于从事短期行为。长此以往,一个技术转化和企业投资之间的恶性循环就形成了:科技成果因为得不到资本的支持而难以转化成经济效益,而企业又因为看不到科技成果转化的长远利益而不愿投资。在此情形下,科学家们直入市场,试图消除技术和市场之间的隔阂,其心可感,但只要企业对市场风险的判断未有整体变化,此种努力的效果恐怕不甚明显。

事实上,在一项技术从研发到成果转化的整个过程中,企业都应该起到决策作用,而不是只在最后实现产业化的阶段才被拖进来。我们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过低,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当企业失位时,技术进步就失去了市场方向,就失去了赢得效益的目的。所以,在技术创新之中,更多的工作应由企业来完成。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全部的创新都要移到企业中来,非企业性质的科研机构应该消失。其实,两者之间是存在分工的,比如受国家税收支持的科研机构更多地应在基础科学研究方面多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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