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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消费者放心美容

2006-07-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刘金萍 我有话说

编辑同志:

我是北京某大学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我曾经在北京一家小有名气的美容机构花了1200元钱做了双眼皮手术,该机构的美容医师称效果可以保持一年多,但才过了几个月,我的眼睛就恢复了原来的形状,我感觉自己受骗了。我身边的同学也时常遭遇美容欺骗,很多同学

平时花在化妆品上的钱更是数不胜数。现在,我们都不敢轻易地相信广告宣传了。我们感到很困惑,我们渴望拥有安全可靠的美容服务。

北京读者胡晓

胡晓同学的烦恼其实许多人都有过,近年来,美容事业在中国异军突起,“美容经济”正逐渐成为消费热点,“丑小鸭”变“白天鹅”已不再是童话,美容已成为一种时尚。但与此同时,美容市场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仅2005年上半年,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就受理化妆品投诉案件5957件。笔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美容服务机构常以“免费美容”、“免费皮肤测试”等为诱饵,很多消费者为此怨声载道。

强迫消费成为不良风气

调查中,笔者常听人抱怨:我们在接受免费美容服务时,遭遇商家“强卖”化妆品。就读于北京某大学的小王同学回忆说:“我和同学在王府井大街上走着,突然几个美容小姐拦住我们,说要为我们免费做测试皮肤。心想,反正是免费的,就跟着去了,在皮肤测试的过程中,美容师不停地向我们推荐一种化妆品,我们认为太贵,谁都没买。等我们起身要走时,她们竟说已经给我们用了那种化妆品,让我们付费,我们说不是免费的吗?对方却说测试皮肤是免费的,但‘料’(所用的化妆品)要付费的。无奈,我们只好花钱买教训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人都有遭遇这种“服务”的经历,这种借“免费美容”之名,行“强卖商品”之实,已经成为许多美容机构推销产品的惯用伎俩,让消费者“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虚假宣传造成行业失信

据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布的《化妆品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然而,走在大街上,笔者经常收到诸如“美白祛斑7天见效”、“无痛除眼袋10分钟年轻五岁”等夸大其词的广告宣传单。随着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介的迅速发展,一些化妆品、减肥品的广告更是夸大其词,动辄就用明星嘴说话,案例辅助,打着专家的旗号,使用“高分子”等科学术语,言词神乎其神地诱惑着消费者。“我长期被脸上‘痘痘’困扰,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某产品的宣传称‘可以快速祛痘且不留疤痕’,并且该说明书上的介绍也颇有科学依据。可买回家,用了一个多月,脸上的痘依然清晰,不但没有祛除,还出现了发红、发痒等症状,好像比以前更严重了,几百元钱就这样白白损失了。”家住北京的小高同学愤愤地说。据笔者了解,大部分受过骗的消费者对类似广告都产生了排斥心理,面对诸多化妆品望而却步。

美容伤害引发行业质疑

当美容行业风头正劲,人们为了实现美容愿望纷纷走进美容院、整形医院之时,伴随而来的却是不断出现的“美容伤害”,因整形手术而引发的后遗症事例也逐年增多。例如,曾有报道称某女因隆胸手术引发胸部发炎,某某做双眼皮手术致使眼睛失明等等。面对诸多美容伤害,许多爱美人士对医疗美容产生畏惧心理,从而对美容行业产生质疑。

据相关部门统计,平均每年发生美容纠纷案件近两万起,并且呈逐渐上升趋势。在调查中笔者发现,绝大部分“美容伤害”事件都发生在不正规的医疗诊所和美容院,正规的美容医院很少出现医疗事故。针对这种现象,北京黄寺美容外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汪立川说:“我国目前美容行业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执行力度还不够。行业内很多人受经济利益驱使,不按照国家规定,私自开展美容手术,许多没有医疗执照的机构也做美容手术。尤其是一些生活美容院,只顾眼前利益,违法为顾客实施美容手术,给整个美容行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按照国家规定:从事医疗美容的机构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卫生部颁布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对医师条件的要求规定:医疗美容医师必须有6年以上从事该行业的经验,但目前社会上许多经营美容服务或兼营此项服务的机构是不符合条件的,笔者发现,街道上很多中小型美发场所都贴有美容服务项目,成为“美容不成反毁容”事件不断发生的原因之一。此外,像美容行业内的乱收费、谎称专家、设备不全、服务手续不规范的现象也大有存在。对此,汪院长提醒广大爱美人士:“做美容手术,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院,选择好的美容医师,这样,即使出现什么问题,事后也有地儿可找,可以修复。而且在手术前一定要和你的主治医师充分交流,对手术风险,尤其是对术后效果有明确的认识。如果只有单纯的咨询人员接待你,和你谈手术问题,这样的地方千万不要去。”“此外,消费者必须建立正常的求美心理,许多时候消费者的要求太高,也成为美容纠纷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汪院长补充说。

目前,无论是日常护肤美容还是医疗美容出现的种种问题,都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的美容消费心理,美容行业暗藏危机,国家相关部门也对此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商务部在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了《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该条例对美容业推行分等定级标准,实行等级评定制度,旨在促进美容美发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尽管工商、卫生、药监、质检、劳动等各部门都有监管美容行业的规定,但由于职权分散,想要对美容市场进行有效的管理还有待完善。笔者认为,行政部门应加强协同合作,共同规范美容市场。同时,作为消费者,应该树立正常的美容观,不能盲目苛求。

规范美容市场,已经成为业内外人士的共同呼声,具体做起来,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也需要广大消费者和业内人士共同努力,共同关注美容服务环境,让消费者放心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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