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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006-07-1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西南财经大学李萍教授在《当代经济研究》(2006.4)撰文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其中,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一种战略转型有着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统筹”这个概念在语意上非常明确地凸显了政府行为,是政府

在城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理性选择,是基于我国目前城乡发展严重失衡严峻现实这一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强调政府在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平等发展中通盘筹划的主导作用。作者更指出,中国的城乡发展差距问题,主要不是市场自发形成的,或主要不是市场的问题,而更多地是政府的制度安排,政府的“城乡分治、重城轻乡”的政策效应所致。鉴于我国城乡发展严重失衡的特殊成因及其机理,特别是其现实影响,“解铃还须系铃人”,政府权力形成和拉大的城乡差距还是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来缩小,从这个特定意义上来说,当前强调政府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作者强调,其文中所讲的政府行为与以前政府完全行政强制性行为不同,是尊重市场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研究和尊重市场导向城乡融合、城乡互动的规律基础上,政府适当采取倾斜的制度供给、体制创新、政策创新、发展战略创新的具体措施,使长期相对处后居下的农业、农村、农民得到补偿性地发展、促进“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及至城乡的协调、平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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