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浙江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2006-07-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
本报杭州7月23日电(记者潘剑凯)本月初,建设部出台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近日,备受广大群众关注的浙江省具体贯彻落实方案正式出台。

浙江省建设厅在昨天发出的有关通知中指出:要以解决普通居民的居住需求为出发点,以发展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为重点,围绕城镇

住房供应体系的不断完善,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要求各地必须制订住房建设规划,9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对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因地制宜确定需要调整套型结构的具体项目;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都必须实施廉租房制度;对没有列入计划或拆迁安置房源未落实和补偿措施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得拆迁。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