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3日电(记者金振蓉)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天联合宣布,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首批确定试点企业103家。
据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介绍,创新型企业主要是指那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依靠创新实现持续发展的企业。开展创新型企
李学勇说,试点工作要总结提炼不同类型企业技术创新的经验和做法,选择一批具有典型意义和代表性的企业。在第一批选择的103家试点企业中,包括国有大型骨干企业15家,民营科技企业77家,实行了企业化转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11家。既涉及高新技术产业,也涉及传统产业。三部门商定,在三到五年内,将试点企业扩大到500家。通过试点工作,带动一大批企业在竞争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在谈到三部门将通过什么机制来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时,李学勇说,首先,三部门建立了联合推动机制,共同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共同提出试点企业条件,共同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共同支持试点企业的发展。其次是建立了地方参与机制,试点企业所在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联系和指导试点企业,同时各地方也根据各自特点开展了当地的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第三是动态调整机制,试点企业不搞“终身制”,而是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办法。对试点工作开展好的企业,将通过相应阶段的评估命名为“创新型企业”,对未按要求开展试点工作或发生重大变动不宜再作试点的企业将调整出试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