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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文化的核心是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

2006-07-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忠杰 我有话说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需要,也是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努力建设和谐世界的需要。

什么是和

谐文化  为什么要建设和谐文化

研究和谐文化,首先要对和谐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比较准确的界定。

我认为,所谓和谐文化,基本的含义,是指一种以和谐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以倡导、研究、阐释、传播、实施、奉行和谐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形态、文化现象和文化性状。它包括思想观念、价值体系、行为规范、文化产品、社会风尚、制度体制等多种存在方式。

既然谓之和谐文化,其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崇尚和谐理念,体现和谐精神,大力倡导社会和谐的理想信念,坚持和实行互助、合作、团结、稳定、有序的社会准则。也就是以和谐理念贯穿于相关的文化形态和文化现象之中,以和谐作为该类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以此影响其他各种文化形式,促进整个和谐社会的建设。

为什么要建设和谐文化?我们党提出和要求建设和谐文化,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在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大力研究、倡导和宣传和谐的价值取向,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思想基础,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复杂矛盾,鼓励一切有助于促进和谐的思想行为,不断增加社会生活中的和谐因素,建立健全保障社会和谐的各种法律的、制度的、道德的规范体系,努力使我们的社会呈现一种既充满活力,又团结和谐的局面,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都能够又快又好地发展。

为什么要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

对这个问题,从现实的社会层面,可以说出很多理由。但最根本的,还是要从人类社会基本的发展规律来认识。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有过多种多样的状态。动荡、混乱、失序,是一类状态;稳定、和谐、有序,是又一类状态。两类之间当然还有各种各样的过渡状态。矛盾激化,就有可能发生战争、暴乱、杀戮等等,或者发生起义、造反、革命等等。当一种新制度取代旧制度、新阶级取代旧阶级时,某种程度的动荡、混乱、失序,是不可避免的。从本质上来看,是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

但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这样两种状态,总是交替地出现和存在的。稳定、和谐、有序,不会始终存在。永远处于这种状态,不仅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而且还会阻碍一些重大的社会矛盾的解决。但同时,动荡、混乱、失序,当然也不可能永远存在。大乱之后必须大治。乱,根本上也是为了治。如果社会始终处于动荡、混乱、失序状态,生产力就会受到极大破坏,社会生活就会受到极大破坏,人类自身也会受到极大破坏。因此,在一定程度的动荡、混乱、失序之后,人们总是渴望着治,渴望着实现新的稳定、和谐、有序,渴望着这种状态给人类自身带来福祉。纵览人类社会的漫长历史,比较地稳定、和谐、有序的状态,在时间上总是长于动荡、混乱、失序的状态。比较地稳定、和谐、有序,是一种常态;而动荡、混乱、失序,则是一种非常态。比较地稳定、和谐、有序,总体上,有利于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有利于人民的休养生息,有利于社会的繁荣和发展。

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在85年的历程中,经历了不同类型的社会状态。以1949年为界,中国共产党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在夺取全国政权的过程中,我们当然并不一般地反对动荡、混乱、失序。反动势力的所作所为,会造成动荡、混乱、失序。革命斗争活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动荡、混乱、失序。某种程度的动荡、混乱、失序,甚至是开展革命斗争所需要的。在这样的背景下,面临着异常艰巨的革命任务,中国共产党当然要坚持斗争。但是,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也不是一味地制造动荡、混乱、失序,而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努力尊重和维护普通老百姓社会生活的平稳、秩序,努力与一切有利于革命的力量进行团结合作,甚至与敌对势力达成一定程度的妥协、合作。在党内、革命队伍内,更是努力讲求团结、维护和谐。

更重要的是,当中国共产党掌握了全国政权以后,便处在了执政党的地位。执政,就要遵循执政的规律,就要代表和维护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维护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就要实行最有利于国家、民族、社会和人民的治理方式。古今中外,治国理政,从来没有一个国家是以乱为荣,以乱为佳,把乱当作一种常态的。治国理政,根本上都要讲秩序、讲规范、讲稳定,也要在一定程度上讲妥协、讲合作、讲礼让。至于和谐,则是一种最高境界了。所以,对于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在治国理政的全部过程中,当然要明确自己的价值取向,坚持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有序。尤其要把追求社会的和谐,当作一种不懈的最高目标。

和谐,是人民团结、社会稳定、制度规范、关系融洽、发展有序的最高表现。和谐,有利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巩固我们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有利于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使命,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既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也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执政方式的新认识,标志着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任务是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

和谐文化,是我们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以文化形式外化的一种表现和展示,也是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武器和具体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不断地发展和建设和谐文化。根本任务,是用“和谐”的思想方法来思考问题、解决矛盾。在和谐文化的帮助和影响下,采取各种现实的措施,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切实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从而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得到加强。

具体来说,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通过对和谐问题的研究和探讨,建立和发展以和谐为核心的价值体系,作为整个社会精神文化的思想内核;就是要大力倡导和谐的思想观念,促进人们对社会和谐的认知和理解,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谐的价值取向;就是要通过对和谐的肯定评价和相应的奖惩褒贬,形成以尊重和实践和谐为荣,以背离和破坏和谐为耻的社会风尚;就是要建立和健全各种制度体系以及法律规范、行为准则、道德标准等等,使之成为指导和约束社会各种行为的框架体系。当然,也包括将和谐理念和价值取向融入到各种文学艺术形式中去,以美的形象和方式促进和谐理念的传播和应用。

辩证把握和谐的价值取向和理念

我们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和理念,但对和谐问题也要持辩证的观点。要看到,和谐,只是社会运行状态的一种最高境界、最高理想。现实存在的事物和社会,既没有绝对的和谐,也没有绝对的不和谐。和谐与不和谐始终是相伴而生,同时存在的。某些情况下,不和谐的因素超过和谐的因素,社会就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和谐的因素超过不和谐的因素,社会就比较地稳定有序。和谐不和谐都是相对的。社会是否和谐,并不是看是否彻底消除了不和谐因素,而是看整个社会的和谐因素是否占主导地位,特别是一些关键的领域和环节是否比较和谐。

所以,我们建设和谐文化,并不是无视客观存在的各种矛盾,更不是要去掩盖和抹杀这些矛盾。恰恰相反,是要正视这些矛盾,鼓励人们用适当的方式去解决这些矛盾,在解决矛盾的基础上争取达到比较和谐的状态。在采用解决矛盾的方式方法时,不是要激化和扩大矛盾,而是要尽最大努力弱化这些矛盾的强度,通过寻找和扩大共同点,取得有利于矛盾各方的最佳结果,从而促成社会关系和人们之间的团结、和谐。

这样的和谐文化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作为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始终是在和谐与不和谐两种因素的矛盾运动中前进的。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给自己设定一个不切实际的目标,而是把和谐作为一种根本和长远的价值取向,努力消除或减少一些影响全局的不和谐因素,使社会的和谐因素不断增长,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更加全面、均衡和协调地发展。即使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也不必大惊小怪。在一些具体的文化形式中,某种形式的不和谐,也很可能是一种必要和合理的存在。

因此,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一定要把握和谐的相对性,掌握和谐与不和谐的辩证法,在两者的矛盾运动中,处理好和谐与不和谐的关系。以和谐为最高的价值追求、价值目标,坚定不移地朝着更加和谐的方向前进,尽最大努力消除不和谐的因素,但又不要盲目追求无法实现的空想,不给自己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要创造和谐的社会文化氛围,培养和谐的社会文化精神,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长期过程中,陶冶民族精神,提高文化素质,为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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