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7月27日电 记者朱伟光特约记者朱伟华日前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截至今年3月份,该省33个合作医疗试点县已有511.77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覆盖农村人口609.82万人,全省共为308.16万人次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用6871.43万元,其中住院补偿率28.44%,预计全年住院补偿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个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特点是政府投资占筹资总额的2/3,农民投入仅占1/3,并以保大病为主,同时兼顾小额医疗费用补助。黑龙江省从2003年就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于参合率低,筹集的资金相对较少,报销的少,农民意见很大。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使农业人口能够搭上享有医疗保健的健康快车,黑龙江省合作医疗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遵循国家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三大原则的基础上,实施了试点工作的“大数法则”方针,即参加的人越多,保障水平越高;参合率越高,基金的“蛋糕”就相对较大,农民受益的面也越大。为了解除老百姓心中的疑虑,合管办的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新农合”的好处,坐在农家炕头上给农民算小账、细账。让农民从心里头信服“新农合”。
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林口县古城镇的农民老姜有一肚子的感激话。一次上山采药,他不幸遭遇到了“熊瞎子”,浑身被咬得像个血葫芦,大大小小的伤口足足缝了200多针,住了近一个月的医院才保住了性命。老姜出院后,想起自己半年前曾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是拿着4000多元钱医药费凭据,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林口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很快按规定给他报销了1400多元的费用,这使老姜万分惊喜。林口县五林马西村农民刘明霞也有同感,他们一家是在2003年第一批“参合”的农户,2005年她的丈夫因患脑血栓住进医院,花费一万多元,当下合作医疗就给报销3000多元。刘明霞说:“想不到俺一个农民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报销医药费了!用这些报销的钱买完化肥、种子后,还能还点外债呢。如果俺们当初没有参加合作医疗,今年连地恐怕都种不上。”
为扩大黑龙江省参保农民的受益面,在新农合运行的过程中,各试点县因地制宜,采取了不同形式的补偿方式,不断提高补偿额度。目前全省33个试点县(市)已形成了三种补偿形式:按住院单病种确定不同补助额度;按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不同报销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并辅以少部分单病种定额补偿。
在最早的试点县之一林甸县调查发现,新农合明显减轻了农民的医药费负担,使农民看病时的自付费用大幅度下降。以脑梗塞为例,2003年的平均治疗费用需要1440元,现在只需973元。农民潜在的健康需求被激活,2003年该县应住院而未住院治疗的人数占15%,2004年下降到8%,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
新农合制度提高了农民预防疾病的意识,参加合作医疗前,多数农民都是“小病不愿去医院,大病不敢去医院”。一些农民说:“过去小病拖、大病磨,有个头疼脑热的,买点药就算了。现在不同了,合作医疗能给咱看病节省一大块费用,去医院看病心里托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