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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2006-07-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新时期推动农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涌现出的新生事物,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机制创新与实践探索。

科技特派员不同于“科技下乡”和“科技进村”活动,把短期活动转为长期行为;不同于“科技副职”,把对基层的行政领导转为直接的参与农村生产实践;不同于传统的农技推广体系,把生

产咨询行为转为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和面向市场需求的经济行为;不同于“定点扶贫”,把农村的脱困解难转为示范带动;不同于机关的“分流下派”,把干部的“被动”锻炼转为“主动”发展;也不同于简单的技术服务,把生产环节的单一运作转为实现产供销的集成运作和农村经济系统运转。科技特派员制度成功实践的关键,在于把主体还给了农民,把利益还给了农业,把需求还给了市场。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科技特派员工作是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科技特派员组织开展科技培训,积极培育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大力推进农村科技应用与普及,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科技特派员工作是现代生产要素引入农村的有效途径。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把农村与城市、局部与整体联系起来,使现代管理制度与市场流通有机结合,实现了科技资源,特别是科技人才,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优化配置和重新整合以及跨地区、跨行业、跨学科流动;打破了旧观念和旧习惯,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把资金、技术、信息、管理等新的生产要素在农业生产体系中进行有效配置,推动了农村技术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增加了农业的科技含量,加快了产业化进程,带动了新的社会分工与协作,有力地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构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新型模式。科技特派员制度不仅激发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极大地促进了科研院所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体制性障碍,形成了全新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科技人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在试点工作中涉农科研单位作为法人特派员整建制地到农村生产第一线,将科技体制改革与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推动了科研与生产的结合,构建了新型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实践证明,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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