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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做人民健康的守护神

2006-07-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李勇,这位甘肃省陇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用自己的执著和正义,用自己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我们面前树起了一座庄严的丰碑。

李勇的事迹再一次生动地说明,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各行各业都有那么一些道德高尚之士,在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神圣职责,履行着一个共产党人、一个人民公仆

的崇高使命。正是他们共同筑起我们伟大祖国崇高精神的大堤,正是他们体现着党的执政为民、情系百姓的先进理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全为要。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食品药品监督工作中心任务,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勇于承担职责,敢于管理、勤于管理、善于管理,为人民管出一片明亮干净的市场。李勇上任之初,面对经营管理极为混乱的中药材市场,既大胆执法、不徇私情,又细致耐心地劝说违法经营者,让他们自觉理解、配合执行国家政策,有效遏制了中药材加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扭转了药品市场混乱的局面。他对经营者说:“我们工作的目的是代表党和政府,用最大的热心和关心来赢得你们经营者的放心和安心,不是让你们关门而是让你们更好地发展。我们政企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不是猫和老鼠的关系。”

监督管理者既然是执法者,手中就有权力。如何用好这种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是检验执法者道德法制意识、政治素质等的重要内容。现实生活中,食品药品监督系统有一些人就经不住金钱诱惑,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其教训是深刻而惨痛的。李勇的行动证明,心底无私天地宽。只要执法者真正摆正自己的位置,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就能过好诱惑关,为人民执好法、用好权。李勇说得好:“我手中的权力是我的责任,不是我的敛财工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是社会公共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行政需要公平正义,需要讲究法制和效率。李勇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了榜样。如何进一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坚持把维护群众的饮食用药权益和生命健康作为根本而长远的目标,大力加强监管,勇做人民健康的守护神,值得后来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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