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论责任的道德价值

2006-07-3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谢军《学术交流》2006年第6期撰文认为,作为伦理学的基本范畴,责任的发生是由人们的利益关系所决定的,责任行为依据的是主观拥有的道德能力,体现了道德实践精神的内在要求。责任所包含的道德强制力和道德理性,是所有道德规范中最多的,也是社会的道德要求

和个人的道德信念结合得最紧密的。因此在道德规范的整个体系中,责任是处于最高层次的道德规范。承担责任不一定是道德行为,但道德行为必然意味着对责任的承担,责任是一切道德价值的基础。责任的道德价值体现在:道德责任是道德运动的中介环节;道德责任有利于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统一协调的道德调控体系;道德责任是社会经济有序运行和科技成果造福人类的重要保证。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