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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研究中“科学”与“学科”之辨析

2006-07-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鲁 杨天平 我有话说

   ◆时至今日,科学的内容日益丰富。就其内涵而言,科学是指由认识主体、认识活动和认识结果有机组成的统一体。

   ◆衍沿至今,学科概念有四个要义:其一,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其二,按照学问的性质而划分的门类;其三,学校考试或教学的科目;其四,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

   ◆尽管科学和学科在许多情况下是同一和可以相互指代的,但它们毕竟是两个概念,有时各有指涉,有时相互交叉,有时则互指互代等,情况较为复杂。

  

   “科学”与“学科”是两个既相关联又有区别的概念,但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却常常混同使用。因此,有必要予以廓清。

科学的界谓

就科学一词的词源看,无论英文science还是德die Wissenschaft,都源自于拉丁文Scientie,即知识一词,我国古代也把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包括在知识之中。到了19世纪,科学是知识体系即系统化知识总和的思想,逐渐居于主流地位。后来,人们又发展了这种思想,将科学定义为一种理论话语或研究范式,它不仅指作为认识成果的知识总和,而且还包括认识过程。再后来,人们又将研究方法纳入科学的定义之中,认为认识过程离不开认识方法,而认识结果也离不开认识方法,科学既是一个知识系统,也是一个方法系统,或者说是一种认识工具。此外,还有人将科学看成是一项专门的社会事业,是社会分工的一个领域,或将其看作是一项专门的生产力量和社会力量等。

时至今日,科学的内容日益丰富。就其内涵而言,科学是指由认识主体、认识活动和认识结果有机组成的统一体。因此,通常所说的一门科学,主要是指对事物规律性认识的科学研究结果的真理性知识体系;所说的科学研究,主要是指科学的认识过程或探究活动;所说的科学领域,则主要是从社会分工的角度将科学看作是一项社会事业和组织建制。当然,上述几义仍是一种相对的指述,往往会因时因地而单指其中的一义,或合指其中的二义,或概指其全部与综合的意义等。就其外延而言,科学既可分为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公共科学与部门科学、理论科学与实践科学、实证科学与解释科学、事实科学与价值科学等等,亦可以从研究对象上分为元科学和对象科学,或从研究方法上分为形式科学和经验科学,或从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结合上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等,或是由上述分类合成的统一体。因此,通常所使用的科学概念,有时单指自然科学,有时单指人文科学或社会科学,有时复指人文社会科学,有时泛指包容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于一身的集合概念的大科学,等等。可以说,科学既是一个含义极为丰富的概念,又是一个变动发展的概念,因此,无论在科学研究的理论活动还是在其实践活动中,都不宜随意含混使用。

学科的述指

    学科是什么?它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最初源自于一印欧字根,希腊文中的didasko(教)和拉丁文中的(di)disco(学)相同。古拉丁文中的discipline兼有知识和权力之意,乔塞(Chaucer)时代英文中的discipline指各门知识,《牛津英语字典》对disci-pline的解释是,为门徒和学者所属,基于普遍接受的方法和真理。在法国,学科最初指用来进行自我鞭策并进行自我约束的小鞭子,在这种含义渐渐消失之后,学科变成了鞭策那些在思想领域进行探索的人的工具。再后来,他们把学科看作是科学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中国古代,学科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学问的科目门类,二是指科举考试的学业科目。自17世纪中叶开始至20世纪以前,各门学科基本是在实验基础上形成的经验性学科,每一门学科均专注于特定的研究对象,相互之间壁垒森严。20世纪之初,各学科研究对象之间的边界渐次开放,研究两种对象之间相互关系的二维交叉性学科随之大量涌现,但就其本质而言,这些双栖型、协同型的学科,仍属于以对象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学科系统。

衍沿至今,学科概念有四个要义:其一,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其二,按照学问的性质而划分的门类;其三,学校考试或教学的科目;其四,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这四义既包括学科的原初义与发展义以及其本体义与引申义,亦包括学科的窄指义与宽指义。此外,学科还有一些其他的特指义,如指军事训练或体育训练中的各种知识科目,以区别于“术科”等。

科学与学科

概览科学与学科的发展史,它们是一对孪生而有同异的概念,有时是同义词,有时是近义词,有时则是既不同义也不近义,而是有交叉、有异义,并随着语用环境的变化而不同。就其内涵而言,从古代的考试科目、学术分类到近代的教学科目及其后的科学门类直至现代意义上科学的学科等,学科与科学概念的交叉面越来越大,其含义也逐渐趋同,既可以作为代表真理的科学的知识体系,又可以作为科学的一个分支,而且是围绕着科学而展开的揭示事物规律的知识体系的分支,还可以作为有组织的科学的探究领域,旨在探秘和解释多种自然的和社会的现象,揭示其内在的本质与联系。就其外延而言,从古代的分科治学到现代的学科分化、学科交叉和学科综合等,学科的范围也是越来越大,与科学的外延渐趋迭合,通常,人们以科学的学科或现代科学意义上的学科来指谓之。无疑,这样的学科概念与传统狭隘、严守疆界的学科符号已不可同日而语。比如,将学科作为教学科目,作为知识与学习的一个分科,即依据一定的教学原则组织起来的适合于教学需要又能反映其所对应的科学基本内容的知识体系,这样的意思早已有之,它类同于课程与业务的分际;将学科作为学术的分类或知识的门类,从其源头上看,这也是一种由古及今的宽指,是纵贯学科概念演变历程的最基本的含义,即学科的本体意义,也即学科与生俱来所具有的宽泛意义上的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的含义;将学科置于科学之下或融入科学以内,即把科学当作大概念,而把学科当作小概念、当成是科学的一个分支,或者是将学科与科学等同,与科学放在同一个主体域内,当作同一概念等,则既是对学科作为学术分类古义的发展,是学科在当代的发展义,又反映了现代学科与科学之间的新型关系,因为它不仅包括了作为科学的标准化的知识体系,而且也包括了科学的研究过程及其方法,或者说是上述三义的共通与总合之义,尤其是集中反映了与科学并齐的当代各级各类新兴学科的蓬勃发展之势。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科学和学科在许多情况下是同一和可以相互指代的,但它们毕竟是两个概念,有时各有指涉,有时相互交叉,有时则互指互代等,情况较为复杂。同时,就科学或学科这两个概念各自情况而言,其含义也是多面的。因此,在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首先应该弄明白,在什么情况下它们的内涵和外延是吻合的,可以作为同一概念使用?在什么情况下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个“科学差”或“学科差”,应区别对待?在什么情况下它们各有异指,需要加以审慎的甄别?在什么情况下它们又可以同指、互指、复指或泛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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