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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查处商业贿赂案6972件

2006-08-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倪迅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31日电 记者倪迅今天从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发布会获悉,从2005年8月到2006年6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972件,涉案金额19.63亿元。其中,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六大领域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等九个方面的案件5480件,占案件总数的78.6%;涉案金额16.04亿元,占总金额的81.7%。
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1603件,占总数的23.0%;涉案金额5.08亿元,占总金额的25.9%;涉及厅局级干部49人,县处级干部367人。

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在会上指出,在当前一些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还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必须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

――要鼓励群众举报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坦白交代问题,扩大案源。

――要认真梳理案件线索,紧紧抓住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大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九个方面中容易发生商业贿赂案件的重点环节,深挖细查,尽快突破一批重点案件。

――要严肃查处涉及国家公务员的商业贿赂案件,特别是对利用审批权和执法权在商业活动中索贿受贿的腐败分子,必须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实行严格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对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级别高、涉案人员多,以及久拖不决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查结。

――要搞好协调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查办案件的协查机制和移送机制,提高办案的整体效能。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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