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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全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杂费

2006-08-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邓华宁 我有话说

新华社南京8月2日电(记者邓华宁)江苏省物价局等部门最近联合发出通知,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江苏706.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因此受益。

省物价局等部门的通知还规定,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降低教材价格,强化农村

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清理整顿规范改制学校收费;完善农村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结算清单制度与政策提醒制度。

根据相关政策,杂费的免费对象为在各县(市、区)及省辖市市区范围内农村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亦享受相应待遇。

据了解,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后,学校的公用经费将由各级财政全额承担,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因免收杂费而产生的经费缺口由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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