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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三大任务确定

2006-08-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邵文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4日电农业部近日发布了《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根据规划,“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努力完成确保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发展三大基本任务。

规划提出,坚持立足国内实现

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优化农产品品种结构,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使农业加快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方向发展,从数量和质量上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农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方面,规划确定要提高粮食生产比较效益,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加快推广农业节本增效品种和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出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进一步开辟农村内部就业和增收领域;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就业技能和本领,努力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和增收渠道。

规划强调,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在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水平,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农村道路、电力、沼气、人畜饮水、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加快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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