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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乳饮料小企业违规使用甘氨酸

2006-08-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5日电日前,针对部分乳饮料企业为提高产品中的蛋白质含量在生产加工中违规使用价格低得多的甘氨酸来代替奶粉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国内个别乳饮料小企业违规使用甘氨酸问题严重。

针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国家质检总局立即采取了4项措施:一是责

成有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迅速到涉嫌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重点加强生产场所内的甘氨酸原料使用检查;二是责令涉嫌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对涉嫌企业的所有产品抽样检测,对已经进入市场销售的违规产品,全部要求撤架收回;三是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乳饮料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的,坚决予以查处;四是举一反三,加强对甘氨酸违规使用在其他食品中可能性的研究和跟踪。

甘氨酸,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中间体,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食品、化肥、饲料等行业。在20多种氨基酸中,甘氨酸是最简单的一种,为非人体必需氨基酸。甘氨酸有独特的甜味,能缓和酸、碱味,掩盖食品中添加糖精的苦味并增强甜味,与还原糖反应能生成焦糖香味。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甘氨酸允许使用的范围为调味料和豆奶,最大使用量是1g/kg,乳饮料企业添加甘氨酸应属违规超范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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