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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指标制到数据常量是执法理念进步

2006-08-0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最近,全国公安机关沿用多年的“指标制”,在北京已成历史,取而代之的“数据常量”,则是一个发案合理值,包含110刑事和治安警情、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3大类14项数据,哪个地方哪类犯罪高出设定数据,就表明不安宁,民警没完成任务。

周义兴在浙江在线发表评论说,以“数据常量”取代早前的

“指标制”,对民警与有关治安责任部门予以考核,从对部门与个人的责任考核到以社会具体治安现状考核的转变,不仅是治安管理方式的转变,而且是治安管理指导理念的变化,最为可贵的是其中的执法理念进步。而这种理念方面的变化,对北京的治安管理具有相当的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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