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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将统一收缴管制刀具

2006-08-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8日电(记者罗旭)公安部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自8月10日至15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收缴管制刀具统一行动。

公安部今天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深化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认真总结

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通过公开检查、线索核查、破案追查、宣传教育等办法,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风景旅游区、娱乐场所、校园周边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治安危险分子、有劣迹青少年等重点人群进行严密查控,集中收缴管制刀具。凡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或者未建立购销登记制度的管制刀具生产、销售企业,要一律依法取缔;凡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要一律依法收缴;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要一律依法拘留。据统计,6月2日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30日,全国共收缴管制刀具15.7万把,其中群众主动上交管制刀具3.6万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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