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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试行按病种付费制度

2006-08-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刘先琴、李可 我有话说

本报郑州8月12日电河南省医院付费制度改革试点今日正式启动,首批在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三家不同级别的医院实行,选择了阑尾手术、甲状腺手术、正常分娩等30个常见病种,试行按病种付费。这种付费价格比原来费用平均降低了20%左右。据介绍,由政府部门主导的医疗付费制度改革,目前河南尚属全国

首家。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近年来困挠广大老百姓的难题,为解决这个问题,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河南省卫生厅于今年4月1日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单病种限价制度,即为单一病种限定最高医疗费用。该制度实施三个月以来,共收治单病种限价病人28064例,累计为患者减少费用1014万元,成效显著。为了将这一改革推向深入,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按病种付费制度。“实行按病种付费,可以充分发挥医院的技术优势,对病人采取更加适宜的治疗方案,挤干‘虚高’的水分;还能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促使他们提高技术,减少病人痛苦。”河南省卫生厅厅长马建中说。

初次实行的30个病种价格是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根据对一定样本量历史病历的回顾性调查分析,组织专家对医疗费用的合理程度进行评价,减掉了不合理部分,制定出病种质量管理标准、临床诊疗路径,然后按照定价原则,按照成本测算。病种价格是单病种付费的最高限价,包括患者从确诊入院,按治疗临床路径最终达到临床治愈标准出院整个治疗过程发生的各类就医费用。试点医院可根据本院情况,在不超过最高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实际执行价格。病人按所执行的价格支付费用,超出部分由医院负担。

试行当日,在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30个单病种的名称与价格表张贴在大厅与走廊的显著位置上。在心胸外科病房里,15岁的农家孩子郑宁因先天性心脏室内隔缺损需要做修补手术。听了医生关于定价付费的介绍,孩子的父亲说:“这样‘一口价’透明、省钱,还是政府制定的,放心。”

关于如何保证医疗质量,马建中厅长介绍说,经过专家反复讨论,我们已经制定详细的临床路径,对病种如何治疗有严格的规定,以保证质量,避免发生“偷工减料”的行为。另外,还设立了专门机构和管理人员对整个治疗过程进行质量监管和动态监控。他还说,此举是对医疗收费改革的初步探索,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来逐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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