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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同时重视正版市场建设

2006-08-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龙 我有话说

  目前,在全国广泛开展的“打击盗版百日行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该行动也正由宣传动员阶段转向集中治理阶段。集中整治是打击盗版活动的一项有力措施,经过多年持续整治,我国市场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我们也注意到这样一种现象,多年的集中打击虽然有效,但盗版现象并没有绝迹,总体态势依然严峻。这就要求我们在

做好集中整治的同时,更要考虑如何建设一个良好的正版市场。

打击盗版行动有三个密不可分的方面:首先,是在法律上通过依法打击盗版活动,让盗版商有所顾忌,增加他们从事盗版活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成本;其次,是在技术上让盗版产品的使用者获取和使用盗版更加繁琐、成本更大,从而使使用盗版不再那么“经济”;第三,就是从价格和消费体验上让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正版更方便、更实惠,让使用正版真正成为消费者的理性选择。

当前,反盗版行动把打击对象主要对准那些从事制造、传播和在销售盗版产品中获利的不法商家,就是在源头和流通中消灭盗版产品,这无疑是釜底抽薪的一项治本之策。但在以往盗版产品遭受打击退出市场后,我们的正版产品常常不能迅速跟进并占领消费市场,从而使消费市场出现“真空地带”,以至集中整治一结束,一些盗版产品又重新回到了市场。

要看到,集中整治只是打击盗版工作中一个方面的工作,要从根本上根除盗版、完善市场秩序,不仅需要执法部门的打击和整治,更需要动员广泛的社会力量,建立良性、健康、有序的音像产品和软件市场秩序。

建设一个良好的正版市场,首先需要我们的生产部门提高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更新、更好、更便宜的音像和计算机软件产品。其次,要广开流通和发行渠道,增强服务意识,让广大消费者不仅能感受到正版产品带来的稳定与高效,还能以低廉的价格享受到专业、优质的服务。第三就是培养公众正确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反盗版永远不是以消费者作为对手。我们要通过培育良好的版权市场秩序,吸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使用正版,这本身也是一种切实有效的教育方式。

反盗版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事实上,今天国际上打击盗版的努力也都是和培育良好的正版市场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要在打击盗版的基础上,尽快建立起更健康、更长久的版权市场机制,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经济的腾飞构筑健康的产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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