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的主力军,公安机关在这次行动中的工作力度和举措备受关注。日前,记者就此问题专访了公安部治
发出首张通缉令缉拿贩卖盗版光盘案犯罪嫌疑人
7月19日,公安部向全国发出了“反盗版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的第一个通缉令,公开缉拿贩卖盗版光盘案犯罪嫌疑人孙雪梅、张立。
“这在公安机关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中尚不多见,显示了我们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的决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说,在通缉令发布当日,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进一步深化打击侵权盗版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加强涉案人员抓捕工作,坚决将侵权盗版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幕后策划者、为首分子、骨干分子抓捕到案。
通知下发后,各地加大了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的力度。7月中下旬,天津、河南两地警方连续作战,先后打掉7个窝点,收缴盗版光盘53万余张。8月8日,广东警方在东莞市石排镇一举打掉4个藏匿盗版光盘的窝点,缴获盗版光盘102万张。这也是“反盗版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一次缴获盗版光盘数量最大的案件。
五个“一律”明确公安机关行动方向
“行动开始后,公安部迅速发出通知,就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好这次行动、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作了统一部署。”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指出,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从强化刑事执法、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犯罪行为和强化治安管理,提高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的管控能力入手,加大对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公安部在《通知》中提出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要做到“五个一律”,对各地在这次行动中的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行动的方向。
“五个一律”即加大办案力度,凡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立案侦办;加强涉案人员抓捕工作,坚决将侵权盗版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幕后策划者、为首分子、骨干分子抓捕到案。凡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未到案的,一律不得结案;加快消化积案,对以往破获案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尚未归案的,一律上网追逃;加强证据收集工作,凡是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一律依法移送审查起诉;加强案件督办工作,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侵权盗版案件,一律挂牌督办。
宣传、清查、抓捕:公安机关将反盗版进行到底
“在加大办案力度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我们在这次行动中非常重视宣传工作。因为只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盗版的意识,才能将反盗版进行到底。”这位负责人强调。
据介绍,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河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出动警力700人(次)、宣传车150台(次),悬挂标语1000余条。河北省公安机关利用各种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措施,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散发宣传品,号召群众积极参与“反盗版百日行动”。
与此同时,各地还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出版物市场的清查。这位负责人介绍,截至7月25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已检查各类出版物市场3000余家(次),收缴各类盗版出版物光盘8500余张(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对辖区的400余家光盘出租屋、出版物销售摊点和96家小型印刷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收缴盗版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非法出版书籍500余件,取缔存在侵权盗版问题的音像制品销售摊点24家,对16家违规经营音像制品的摊点和6家小型印刷厂予以停业整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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