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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分开:把公立医院办成公益性事业单位

2006-08-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谈强 张国圣 我有话说

在“火炉”重庆2006年盛夏来临之前,一条“新闻”火爆出来:沙坪坝区第四人民医院“在区财政设立专账,医药收入全部上交财政,支出纳入预算管理”。这就表明,这家医院回归事业单位,在整个重庆市医疗卫生工作系统的改革发展中,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医院。

医院收入全部上交财政,医务人员收入由财政统一发放,这

一全新的“收支分开”模式4月1日起在沙坪坝区第四人民医院亮相。这就意味着该院医务人员收入与医疗收入脱钩,可以有效抑制过度医疗,杜绝大处方、滥检查和不合理用药,从而降低医疗费用,缓解普通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改弦易辙采取种种惠民措施

沙坪坝区卫生局局长饶亚兰、副局长陈华对记者强调,公立医院定位应是以人为本,坚定不移地把公立医院办成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日前,记者走访这家区属公立医院时,只见楼前红布横幅上特别突出的四个大字标示:“惠民医院”。原来,这里已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医院院长姜明健和医院党支部书记董明渝告诉记者,从财务结算改变角度看,新的改革实施是从2006年3月26日开始的。为了解决医改中一度存在的“市场化”或“过度市场化”的问题,“惠民医院”改弦易辙采取种种惠民措施。

一是实行“两减”、“六免”、“六优惠”、“一救助”。“两减”,即对一般群众减收挂号费、诊疗费。“六免”,即对70岁以上老人和低保特困人群免收挂号费、免收诊疗费等。“六优惠”即治疗费、注射费、床位费(特需病房除外)、检验费、手术费、放射费等按一级医院现行收费标准八折优惠。“一救助”即对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农村“五保户”等相关证件的城乡特困居民,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医疗救助的特困群众实施医疗救助,最低救助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二是降低药价。药品在统一采购、管理和使用的情况下,国家规定顺加15%,而医院只按实际进价顺加5%至10%,让利于患者。一般情况下,每门诊人次处方控制在60元以内。

三是耗材“零利润”。耗材不实行顺加价,如血糖试纸、胶布、沙布、棉花均按实际进价计费。

实行惠民措施的头一个月便“立竿见影”,与上年同期比较,门诊量增加40.9%;住院床日增加181%。

确保惠民措施的落实

为确保这些惠民措施的落实,沙坪坝区第四人民医院注重建立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的新机制,制订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按照“门诊人次、住院床日、手术人次、检查人次”等计算工作量,并对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综合考核后,计发绩效工资;同时制订“领用发放耗材办法”,按收入量或工作量的比例领用发放耗材,实行耗材成本控制。

沙坪坝区第四人民医院按照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的原则确定岗位,职数原则上保持原有水平不变,在岗职工“基本工资”实行政府全额拨款。在沙坪坝区卫生局财政公共卫生投入的支持下,同时严格实行考绩,增加“绩效工资”,已向医务人员承诺:为了保障医疗质量,留住有技术、有能力的医务人员,总的原则是全院医务人员收入标准不低于区属医院同行业人员合理收入平均水平。

成为“惠民医院”的沙坪坝区第四人民医院,一个年度收支“两条线”的概算是:预计总收入182万元,比2005年270万元下降88万元;预计总支出290万元,比2005年增加6万元;财政卫生事业费拨付103万元,在2005年的24万元的基础上增加79万元。

逐步促进医院事业的发展

公立医院实行“收支两条线”,把公立医院办成公益性的事业单位,除了解决维持医院运营“生存”的问题,还有一个促进医院事业“发展”的问题。对此,沙坪坝卫生局提出了明确的对策:从沙坪坝区第四人民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群众对基本医疗的需求变化,依靠地方财力“尽力而为”、“量力而为”,逐步添置或更新一些基本的医疗设备,引进一些医疗技术人才。

人们有理由相信,坚持医改的社会主义方向,把公立医院办成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实行“收支分开”,将医生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收费和医院经济效益脱钩,必将有助于使医务人员从“药商围城”中得以“突围”,从“大处方”、“滥检查”之类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必将有助于弘扬医德和改善医风,塑造“白衣天使”的崇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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