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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发布

2006-08-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永锋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25日电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按照电子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技术政策》提出“污染者负责”原则,由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依法分担废弃产品污染防治的责任。二是提出从源

头减少和控制电子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提高电子产品的回收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规范电子废物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三是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延长产品使用寿命、提高产品的再使用和再利用特性、提高产品零(部)件的互换性、合理使用包装材料。四是提出了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标识制度。《技术政策》提出在有毒有害物质禁止使用之前,逐步推行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标识制度,生产者有义务提供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和其它影响产品回收利用和处置的信息。五是鼓励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再使用,但电子电器产品的再使用应当符合有关的污染防治要求,再使用维修过程中不宜导致一些有毒有害物质释出。《技术政策》还提出国家需要出台其它一些措施,如国家分期、分批公布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实施电子电器产品绿色采购政策,加强配套技术法规、标准的制定等。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技术政策》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它的发布将对未来我国电子废物的处理处置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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