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十一五”末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6-08-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姜雪丽、林艳兴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南昌8月25日电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25日说,国家林业局从今年起将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贾治邦在江西井冈山举行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议上说,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

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建立起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业经营体制。

根据这一目标,到“十一五”末我国的25亿亩集体林地基本上都将明确经营主体,实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经营体制。

贾治邦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深入推动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而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要求是十分必要的。

他说,集体林权的改革对于提高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推进农村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等方面都将发挥很大的作用。

在原有的集体林权制度下,造林一直以来都是政府提出要求和任务。农民造林的积极性不高、造林难、抚育难等一些问题长期困扰着政府和林业部门。

在福建、江西等省进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说明了这一改革的有效性。有关资料显示,福建省2005年造林突破200万亩,是改革前年均造林面积的两倍。江西省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造林达到330万亩,是近10年来最多的年份。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