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奖励是中央政府通过制定和执行国家科技奖励条例或政策,以国家形式的褒奖和表彰,对科技人员研究能力、水平和创造性科研成果的最高承认与权威性肯定,是对科技人员的物质和精神的补偿或回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科技奖励定位于以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需求为导向,坚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重点奖励在基础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以及体现国家科技发展最高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
国家科技计划与国家科技奖励既有相同之处又有显著区别。概括地讲,其相同之处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行政主体相同,都是中央政府。国家科技计划方案与国家科技奖励条例都是中央政府委托有关部门制定的,体现国家意志,是中央政府调控、管理和引导科技活动的重要形式;国家科技计划的研究经费和国家科技奖励的奖金都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国家科技计划的立项审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以及国家科技奖励的审定和颁发,都是中央政府委托国家行政部门来实施。二是根本目的相同,都是促进科技事业发展。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的研究经费的支持,推动科技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从而推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国家科技奖励的激励和引导,调动科技工作者进行科技研究的积极性,推动科技事业的飞速发展。三是职能定位相同,都是弥补市场的不足,主要在“市场失灵”或“市场低效”领域发挥作用。在国家科技计划与国家科技奖励的导向作用下,引导社会加大对科技研究的投入力度和社会奖励力度,缩短与发达国家的科技差距,实现科技大国到科技强国的转变。
但是,国家科技计划与国家科技奖励毕竟是国家管理和调控科技活动的两种不同具体形式,二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作用客体不同。国家科技计划是对尚未进行、正在进行或需进一步研究的科技项目的资助,作用的客体主要是潜在的、未定型的、不成熟的科技项目或成果。因此,国家科技计划具有前瞻性、事先性和不确定性,是风险投资。国家科技奖励是对已经完成的科技成果和成果主要完成人进行奖励,作用的客体主要是现实的、基本定型或成熟的科技成果及其主要完成人。因此,国家科技奖励具有事后性、总结性和确定性。另一方面,主要功能不同。国家科技计划的最基本功能是科技资源配置功能,与市场配置科技资源功能相对应。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对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才能实现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才能加快我国科技创新和提高科技发展水平,缩短与发达国家科技差距。因此,国家科技计划的导向功能具有直接性。承认是科技奖励的本质,激励和导向是国家科技奖励的主要功能。通过国家科技奖励,彰显国家重点科技领域,可以引导科技资源流向国家急需发展的薄弱环节,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因此,国家科技奖励的导向功能具有间接性。
正是基于上述因素,国家科技计划与国家科技奖励互动发展是具有客观依据与现实需求的。虽然从短期的、静止的视角看,国家科技计划与国家科技奖励是在科技活动这个“链条”上的不同环节发生调控作用。但从长期的、动态的视角看,两者又是相互促进、互动发展的。如果把科技研究活动比作一个“产业”,那么国家科技计划主要调控这个产业的上游,生产和加工出科技成品;国家科技奖励则在这个产业的下游发生调控作用,评判科技成品的质量和优劣,把一部分优等品推向市场,满足社会需求,把另一部分需要回炉和深加工的科技产品,提供给国家科技计划和市场进行再加工,成为国家科技计划调控的新对象。一方面,国家科技计划研究成果是国家科技奖励的重要或主要对象。例如,2004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的项目有60%以上得到国家科技计划的支持,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项目有70%以上得到国家科技计划的支持。而且,国家科技计划研究成果的鉴定结论可以作为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的重要依据和直接参考,从而简化国家科技奖励的评审程序和层次,降低国家科技奖励的评审成本。另一方面,国家科技奖励获奖成果是新一轮国家科技计划研究开发的基础。一项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并不是最终目的,获奖成果还需要转化应用与市场推广。因此,在获奖成果进行批量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过程之前和之中,还有一系列技术问题需要解决。这些技术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某些获奖成果转化应用与市场推广的绩效。同时,把需要进一步研发的国家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纳入新一轮国家科技计划资助范围,有利于减少科技计划立项失误和科技投资风险,提高国家科技投资效率;有利于解决获奖成果转化应用中的配套技术问题,提高成果转化率和加速产业化进程;有利于在高起点上进行深入研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能力。
要推进国家科技计划与国家科技奖励互动发展,就必须加强国家科技计划与国家科技奖励两大系统的内部建设,健全各自调控科技活动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国家科技计划与国家科技奖励互动发展机制。
首先,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科技计划体系,提高科技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政府宏观管理与专家科技决策相结合的科技管理体制,正确处理国家战略目标需求与科技自身发展规律、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关系,搞好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顶层设计,明确国家科技计划的职责和功能,准确定位国家科技计划体系调控的区域,合理设计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构成,科学划分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的边界,减少和避免科技资源的重复配置和浪费,提高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提高计划立项的科学性,建立中期评估与滚动资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力争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最大化。此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家财力增强,应逐步加大中央财政对国家科技计划的投入力度,更好地发挥国家科技计划的调控功能,从而实现我国科技研究的跨越式发展。
其次,加强国家科技奖励的战略研究,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奖励条例,建立国家科技奖励基金的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奖励力度;完善评奖评价制度,提高国家科技奖励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加强获奖成果的后续管理和跟踪研究,提高成果转化率。把国家科技奖励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范围,建立国家科技奖励基金的正常增长机制,使之与物价上涨、人均收入水平提高和GDP增长相适应,增强国家科技奖励的物质激励功能;引进国际通行评奖规则,健全网络评奖体系,提高国家科技奖励的公正性、权威性;建立获奖成果的长效宣传机制和转化应用的快速通道,促进获奖成果的市场推广和产业化发展。
再次,在完善国家科技计划成果数据库和国家科技奖励成果数据库的基础上,构建国家科技计划与国家科技奖励交互作用机制,拓展二者互动发展的绿色通道。在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进行中期评估的基础上,终止资助评估结果较差者,滚动资助评估结果优秀者,直至完成研究任务,取得最终研究成果。在对国家科技计划研究项目验收的基础上,使具有国际领先和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直接进入国家科技奖励的终审程序,并根据当年奖励等级和项数,决定该成果或成果所有人的奖励等级;然后从国家科技奖励获奖成果中甄别出需要进一步研究开发的成果,直接纳入国家科技计划支持范围,作为新一轮国家科技计划资助的重点对象,给予优先立项支持。由此,可以最大限度地整合和提升政府科技管理功能,有效规避国家科技资源投入风险,减低国家科技资源使用成本,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促进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科技奖励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