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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四个规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006-09-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建设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刘志峰 我有话说

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对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文明素质,塑造中国公民良好形象,提升中国国际地位,都将起到积极而深远的推动作用。建设系统在实施这项计划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

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文明委统一领导下,加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营造浓厚的文明氛

围。要在风景名胜区、公园以及公交车站、城市轮渡码头等游客的必经场所,设立文明监督岗,建立文明宣传栏,悬挂文明标语,完善文明守则;有条件的风景名胜区、公园,要配合有关方面制作以文明素质、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旅游宣传品和教育材料,向游客发放。风景名胜区、公园在为游客提供游览信息、咨询、旅程安排等服务项目中,要体现文明教育、文明宣传的内容;要学习推广四川峨眉山将风景名胜区与旅行社共建的做法,开展评选文明游客活动,倡导文明游览新风尚。

要把文明风景名胜区和公园行业文明行业创建活动,通过“四个规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

一是规范管理行为。要进一步督促管理人员、旅游服务和行政执法人员文明管理、文明执法、文明服务,以自身的文明作表率,以优质的服务当样板,坚决杜绝粗暴执法、不规范服务的行为。

二是规范讲解介绍。要制定科学准确、丰富生动、富有文化内涵的解说词,符合提升文明素质和行为的要求,体现爱祖国、爱人民、爱家乡的浓厚感情,注重知识性和趣味性,严禁封建迷信、格调低下、庸俗有害的内容。近期,各景区、公园要对解说词进行审查,制定系统规范的解说方案。

三是规范商户经营。要加强对景区内经营活动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督促商户文明经营,诚信服务。要求各种商品明码标价、货真价实,杜绝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霉烂变质食品,杜绝拦路强卖、尾随兜售、纠缠游客等现象。

四是规范居民生活。要教育引导景区居民提高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增长礼仪知识、遵守礼仪规范、倡导文明行为,不乱丢污物、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搭乱建、乱堆乱挂,维护好景区的环境。建立负责环境卫生污染纠察的管理队伍,加强检查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卫生文明。

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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