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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区“五难”没了

2006-09-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郑北鹰 我有话说

福建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省。其森林覆盖率、商品材采伐量、毛竹立竹量等均居全国首位。近年来,福建以还山于民、还利于民、还权于民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轰轰烈烈而起。

林改大潮势不可当

改革前,山林归集体林所有时,一切经营管理活动由村干部说了算,群众没有经营

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农民基本上没有多少直接的林业收入。后果是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不高,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难度日益加大。

福建省提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从2003年开始,用3年时间,全省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起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

明晰产权,仅仅是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他们同时还围绕林业产权这个核心,全面开展深化配套改革,从机制上、措施上真正落实林业经营者的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克服因林权分散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从而真正建立起林业发展的新机制,从根本上激活福建林业,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林改的成效。

林改后,广大林农耕山育林积极性高涨,农民对资金的需求迫切,急需得到银行的帮助。但现在农民除了房屋以外,没什么资产可用来抵押贷款,而农村的房屋在现实中又难以抵押。福建省林业厅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金融部门召开了林业投融资改革暨金融创新会商会议,与人行、保监局签订协议,在解决广大林农贷款难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林业大发展的新动力

如今的福建林区,呈现出山活、民富、人欢的新景象。

永安市2004年全市共完成造林面积9.18万亩,比林改前的2002年增长1倍。2005年全市共完成更新造林面积11.66万亩。2006年到现在已超过去年水平,呈现出年年大幅增长的良好势头。

三明市2005年全市完成造林37.5万亩,比2003年的17.5万亩翻了一番还多。

林改后,群众护林的积极性前所未有地提高,资源保护意识显著增强。“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已成为大部分林农的自觉行动。全省盗伐、滥伐林木现象和森林火灾发生率大幅减少。2005年全省森林火灾发生率、过火率和受害率与2004年同比下降了73%、76%和74%,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记者在尤溪县西城镇三车村实地采访了群众联防协会,以谢绍棋为代表的28户林农和林场主自发组建的联防协会,管护着4.1万亩的森林,效果非常好。据尤溪县林业局统计,全县已组建这样的护林联防协会93个,有会员1440个,联防总面积达到188.8万亩,超过了全县森林面积的一半多。他们说,森林资源管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省心过,效果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好过。

为新农村建设御风扬帆

福建省林改取得显著成效,极大推动了当地新农村建设。许多地方出现了“争山争苗”造林的喜人现象,社会投资造林比重不断提高。2005年,福建省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211万亩,与前一年相比面积翻了一番,其中非公有制造林比重从2002年的40%提高到2005年的70%。

林改的这几年,是福建省资源增长最快的时期。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第六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福建省活立木蓄积量从前次清查的4.176亿立方米增长至目前的4.967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60.52%增长至目前的62.96%;有林地面积从1.10亿亩增长至1.15亿亩。

近几年来,福建省林业产业产值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按国家林业局林业产业统计口径,2005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919亿元,跃居全国第一。利益空间的增大,山林资产的盘活,吸引了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和社会其他主体多元投资造林,企业办基地、非公有制经济办林业的现象在福建各地已是遍地开花,多年来一直追求的全社会办林业的局面终于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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