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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改变城乡金融发展的不平衡

2006-09-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推进,中国银行业的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一方面,大银行已从主要解决不良资产问题转为主要解决法人治理和提高内控水平问题;另一方面,银行机构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以及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成为制约银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其中,城乡金融改革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近几年表现
的尤为紧迫。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是农村先于城市,而金融体制的改革却是城市先于农村,城市金融改革启动相对较早,力度相对较大,步子相对较快。目前,主要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了财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和海内外上市,正在推进公司治理改革。相对于城市金融,农村金融基本还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机构,业务单一,管理粗放,风险突出,改革滞后,基本上落后10年左右,有的地区甚至更长。

据统计,2005年末,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为56.3%,比全国低12.72%;农村地区人均贷款余额不足5000元,城市人均贷款余额超过50000元,差额10倍多;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长率为9.72%,与全国水平相差5.94%。全国银行业机构网点平均每万人1.34个;而农村银行网点每万人仅为0.36个。

不仅如此,城市金融创新较快,业务品种相对丰富,银行卡,电子银行,代客理财,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等新的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基本能够满足城市居民的需求。而目前农村金融只能提供基本的存、贷、汇“老三样”服务,农村金融创新能力不足,业务品种缺乏,服务方式单一,结算手段落后,难以满足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诸多问题也加大了农村金融的风险。一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普遍不高,不良贷款率整体比城市金融机构高20%以上。二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基本都是负数。三是农村金融机构的操作风险严重,金融机构案件数量普遍高于城市,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数量就占整个银行业的一半以上。

如何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尽快改变城乡金融发展不平衡的现状?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的农村市场,是尚在沉睡的即将醒来的大有潜力的市场;农村金融也应责无旁贷地支持农业与农村建设。他提出,在农村设有银行业机构网点的,应将吸收的农村地区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国家要运用政策引导商业性金融支持服务“三农”,包括农业银行支持农村中竞争性强的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关注和支持农产品产业带、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的有效需求,提高对重点龙头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

按一贯的原则,在商业性金融能够发挥作用的地方,政策性金融要退出;在商业性金融不能发挥作用的地方,政策性金融要进入。唐双宁说,在支持农村金融方面政策性银行要调整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保本微利”的前提下,逐步将信贷投向转到农村投资规模大、周期长、见效慢的项目,发挥政策性资金的引导作用。他建议,农业发展银行要以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和资金来源,增加对贫困县的信贷投放;国家开发银行可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支持力度。进出口银行要积极运用出口信用手段,支持农业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建设新农村,迫切需要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目前,在农村资金投入方面面临的突出矛盾是,农村有需求但力量不足,财政有意愿但财力不足,银行有资金但手段不足。据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元至20万亿元。目前,一方面农村资金缺口巨大,另一方面,资金的趋利性又导致农村资金不断外流,进一步扩大了“缺口”。同时,银行资金的使用是以偿还为前提的,而农村基本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一般难以偿还,或者偿还周期较长,风险较大,银行资金难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直接资金来源。唐双宁提出,可以考虑通过发行支农特别国债或特别政策性金融债的方式解决这一矛盾,由财政或政策性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由政策性银行发放,由农村信用社代理,按商业原则运作,将筹集的资金运用到农村,增加“三农”投入,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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