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关怀”与生命内在和谐
崇尚人文关怀的美学传统在我国源远流长。早在3000多年前,《周易》就阐释说:“文明以止,人文也。”即人能做到言行合乎礼仪而不逾越,就是人格完善的人,将“人文”与人的发展联系起来。正如《中庸》中所说的“道不远人”,几千年来,我国的传统美学始终洋溢着浓厚的人文主义气息和韵味,贯穿着关注人、重视人、崇尚人这一主旋律,重视人的精神世界的丰富和生存价值的实现。从传统美学中挖掘和体味人文意识,对我们今天重估生存价值实现人文关怀创造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传统美学中的“人文关怀”有利于克服人的工具化、物化倾向,反对尽物性而损人性,倡扬对人的终极关怀。在西方社会,启蒙运动以来倡导主客二分、消费主义、先工具理性后价值理性的结果,就是理性畸形发展,感性受到压抑,物质供给畸形发展,精神滋养受到压抑,造成人的感性与理性的分裂,使得人的感性能力极度匮乏,精神世界极度空虚,变成马尔库塞所说的“单面人”。而在几千年前的中国,庄子就一针见血地指出:“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我国传统美学历来强调“天人合一”,主张身心统一。《中庸》“尽己之性,而后可以尽人之性,尽人之性而后可以尽物之性,尽物之性而后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以“己性”、“人性”作为“物性”和“天地之性”的前提,人在前,物在后,充分体现了古人独到而敏锐的眼光。
传统美学中的“人文关怀”有利于塑造和谐的人格。我国传统美学不是单纯地谈美本身,而主要是围绕着“人的美”来展开的。人的理想状态和真实状态,即“美”的状态,就是道德充分发展的状态。要达到这种状态,不能单纯追求欲望的满足,而是通过审美和艺术完成人精神道德上的提升。因此,孔子提出:“自天子以至庶人,一是以修身为本。”传统美学历来提倡保持朴素、平淡的道德趣味,认为“酒足以狂愿士,色足以杀壮士,利足以点素士,名足以绊高士”,对那些仅仅满足物质欲望的、光彩绚烂的美的过分追求常常会走向它的反面。这样的审美观对于当今社会随消费主义而盛行的过分膨胀的欲望无异于当头棒喝。同时,一个完美的人格是全面发展的,而且最终是在艺术、在审美中完成的。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对于美的追求得到理性和感性的支持时,丰满的人性和完善的人格才能形成。美育针对人的感性进行潜移默化,对于规范和提升人的感性,消解人们内心反社会、反道德的情感,缓和人与他人、与社会的矛盾情绪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天人融洽”与自然生态和谐
时至今日,兴起于西方,以拯救生态危机为触发点的“生态运动”正蓬勃开展,环境和生态的重要性已成为全世界的共识。然而事实上,我国传统文化中,却从来不乏鲜活、饱满的生态意识。我国传统美学一直主张万物一体,天人亲和,认为人与自然都是密不可分的、平等的存在物,对自然一直抱着一种热爱、崇敬、保护和欣赏的态度,源源不断地从自然中吸取美的营养,充实自己的生活和内心。这与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可谓天然合一。
在西方现代化进程中,由于人们无限制地推崇科技的发展,以对自然的掠夺和征服来满足自身控制、享受的欲望,导致自然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土地越来越贫瘠,天空弥漫着烟雾,河流充满着污染,这种恶性循环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已构成严重的威胁。与西方类似的是,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中破坏自然的一些做法已让我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教训让人们反思,越来越多的人将眼光投向了“天人之意,相与融洽”,从中去寻求平衡发展与生态间关系的合理途径。
从道家的“以道观之,何足贵贱”、儒家的“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佛家的“众生平等”,可以看出我国传统观点中对人与自然的观点从来都是以平等、和谐为指归的。古人认为,“天人合一”是宇宙的一种原初的、本真的、自然的状态,人应与自然保持一种亲密的联系。“天清地旷,浩乎茫茫,皆我友也”。因此,古人对于自然是十分热爱和崇敬的,他们对自然的保护也是不遗余力的。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古人通过体味自然和生活中美的情趣,安享大自然对人性灵的滋养和精神的安顿,净化和提升自己的心灵,协调自己的情感,调剂自己的生活,取得人格理想的平衡。过一种“艺花邀蝶,垒石邀云,载松邀风,贮水邀萍,筑台邀月,种蕉邀雨,植柳邀蝉”的生活,是古代文人雅士的梦想,也未尝不是我们当代人的向往。古人不仅将自然本身作为美学欣赏的主要对象,而且在欣赏、评价美的事物时,一贯主张“自然者为上品之上”,将自然作为基本原则和最高价值。在充满快节奏和竞争的现代社会里,常抱有一份对自然的欣赏和崇敬,保护自然和自然的美,享受大自然“烟云供养”的回馈,无异是现代人摆脱心灵的浮躁和空虚,保持积极向上而又清静和谐健康心态的妙方。
“整体之美”与生命外部和谐
巴雷特说,在现代西方社会里,迅速发展的社会分工和社会劳动造就了一整套纯粹依靠外在事物的生活方式,而独特和整体的人格本身,则“衰退成了一片阴影或一具幽灵”。并非出于自身需要的人的劳动使得人三重地异化了:人对于自身、对于他人和其生存于其中的社会整个地成了一个陌生人。西方近现代哲学的主客二元论、人类中心论,将与人有亲密联系和合作关系的外界视为征服、利用和掠夺的“对象”,将个体从团体中孤立出来。个体在与自身对抗的同时,也与他人和社会形成了对抗。这样的个体构成的社会,缺乏前进发展的生机和动力,社会能量往往消耗在无谓的对抗之中,个人的全面发展也很难实现。而我国传统美学中的“整体意识”,正好对这种狭隘视域的消解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传统美学自来崇尚完整性和一体性,反对局部和分裂,提倡人与社会的和谐与统一,反对个人与社会的相分相离,认为美在整体,美在和谐。世界乃一包罗万象、涵盖一切之系统,万物相互交融,没有单独的存在。在古人眼里,天、地、人类社会是一个生气勃勃的有机整体,艺术的使命就是反映、展现、参悟这一整体,反映这一整体的艺术才是美的。《国语・郑语》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和是包容性的,不同的人构成一个和谐的社会整体;同则排斥异物的存在,意欲达到千人一面的单调效果。《抱朴子》言“匪和弗美”,意即只有充分包容不同个体的整体和主动融入整体的个体才是“美”的。有道是“合则兼美,分则两伤”,作为社会构成体的个人,与社会应相“合”而非相“分”,个体应主动、充分地实现社会化过程,从社会情感的养成、社会责任的承担和社会角色的扮演中感知生命的意义。美学号召人们认识到整体的美,恢复生活的意义,回到团体之中。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不仅是科技、经济的现代化,更注重的是人的现代化。现代化的人,应当是在社会生活中游刃有余,在团队中从容扮演自身的角色,与他人开展良好的互助合作。倡扬传统美学中的“整体意识”,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主动融入社会、奉献社会,在社会生活中实现自身的意义与价值。
在日益纷繁的现代生活中,我们越来越感到“人的本性、生命的艺术”渐行渐远,而中国传统美学的要旨正是对人生意义及生命艺术的切实关照,传统美学与当代和谐观念的指归,就在于帮助人们在充满紧迫感和压力的现代生活中,处理好人与自身、个人与他人以及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心灵深处时时接受美的熏陶和滋养,从而共同努力,倡行自然美好、和谐发展的人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