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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想做高级教师先下乡

2006-09-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张景华、吴春燕 我有话说
本报广州9月11日电(记者张景华、吴春燕)从今年秋季起,广东的中小学教师,想晋升高级职称或申报特级教师,必须有在山区农村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来自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的85名中小学教师、中小学领导和教育行政管理干部,近日将奔赴山区县支教挂职服务。

目前,广东省城

乡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失衡,城镇教师局部严重超编,而农村地区合格教师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直接影响了农村的基础教育质量。2005年,广东省启动了“教育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从2005年至2008年,每年选派50名左右的中小学骨干教师、30名左右的中学领导和20名左右的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分别到全省50个山区县中小学和教育局挂职服务。首批82位支教队员于2005年9月奔赴山区,经过一年的支教实践,有效地缓解了山区学校师资紧缺、素质不高的矛盾,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广东省有关部门规定,从今年9月秋季开学起,全省城镇中小学教师首次聘任高级教师职务,都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中小学教师申报评选特级教师和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也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支教活动也促进了城乡学校的交流。通过支教,一些支援学校与受援学校建立了稳定的协作关系,建立定期相互走访制度,并在资金、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给受援单位提供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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