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中央政府投资管理中,未下达投资计划结转下年国债投资;有的补助地方投资项目
个别项目预算执行和部分专项经费管理不够规范;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预算项目执行不及时;有些项目未按进度申报预算,财政资金闲置;未将国有资产收益纳入预算管理。
另外,一些单位存在历年结余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虚列外事经费,自行处置资产,形成账外资金,挤占、挪用、截留财政专项资金,挪用科研专用基金,转移财政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权限批复基建项目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署已分别提出审计建议,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