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国留学人员、留学中介机构及国内院校在选择国外留学学校或合作学校时,一是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学校的实际办学资质、条件;二是如果选择提供学历、学位教育的学校,尤其是选择某些国家的私立学校,务必弄清学校所颁发的学历、学位是否经所在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权威机构承认或注册;三是一些国家的私立学校、大学预科学校特别是私立语言学校与高等教育机构并不接轨,而有的国家根本就没有大学预科,对这些情况应全面了解,以免被虚假广告宣传误导;四是对于那些资质情况不够了解的国外学校,务必注意查看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对该国学校的教育资质认定文件;五是如果通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出国留学,除选择经过资格认定的自费留学中介机构外,还要核实和确认中介机构的国外合作学校的实际办学资质以及该留学合作项目是否经过所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此外,还要注意签署能保护自身利益的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建议留学人员使用或参考使用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4年4月28日联合发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