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面临着大量需要解决的难题,尤其需要克服和解决一些制度性、政策性的障碍与难点问题。北京市政协今年联合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工商联等组成调研组,对新农村建设的情况进行调研。从调查情况看,虽然北京市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但仍面临着众
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薄弱
长期城乡二元体制下,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欠账太多,使新农村建设的起步遇到了诸多难点:
一是新农村建设需要规划先行,但目前规划往往存在着质量不高、难以落实等问题,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其主要原因是在认识上、工作上、经济条件上存在某些障碍,亟待按照统筹城乡和惠农政策的方向,搞好村镇布局和村庄内部两个层面的规划。
二是农村产业发展不足,集体经济薄弱。农村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总体上看,北京市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不足,集体经济薄弱,难以对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2005年,北京市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有175个,收不抵支的村达1582个。有的区县没有集体积累的村竟占79%。还有许多村存在着严重的集体债务。
三是农村公共事业的硬件和软件相当落后。特别是在排水、能源、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城乡间差距明显。农村信息化建设服务体系尚未形成,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农业信息技术还没有广泛地应用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
四是农村人力资源缺乏,无法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多数农民的技能和素质不适应进入新产业就业的需要,干部群众不熟悉对农村进行科学规划建设的要求,基层也缺乏带领群众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能人”。
财政投入资源配置不尽合理
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政府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也将不断增加。但是,从调研情况看,北京市政府在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时,财政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机制有待完善。
市向区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尽合理,区县在利用转移支付资金时缺乏自主性。市级财政从2006年开始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但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决策权分散在各个部门,区县很难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主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过多,可能导致转移支付与区县的实际需求排序不一致;资金项目多渠道报批和下拨,也造成了资金使用在时间上的滞后,影响项目实施的进程;区县政府为了实现资源和资金的整合,也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资金使用效果。
转移支付的区域配置尚需改进。虽然市级财政对属于生态涵养发展区的门头沟、怀柔、平谷、延庆和密云等区县有所倾斜,但倾斜力度尚不够。由于这些区县的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基础设施水平较低,产业发展受到区域功能划分的较多限制,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
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投入在农村内部分配不均衡,财政资金过于向试点村和重点村倾斜。由于财政资金分配的偏向,将人为造成农村内部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上的差距扩大。
新农村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尚未形成
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投入仅靠政府远远不够,应当形成政府、农村集体、农户以及社会等多元投入结构。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北京市在新农村建设中,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虽有投入,但与政府财政投入相比仅占很小比重,而引进社会力量投入的问题还基本没有破题。因此,形成城市带动和支持农村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任重道远。
目前存在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收入水平仍然较低,绝大多数村庄集体经济缺乏实力;二是新农村建设尚处于初期阶段,缺乏激励农民以主体的身份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机制,基层干部和农民存在着等、靠、要的想法;三是通过“一事一议”制度进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难以实施;四是缺乏鼓励社会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城乡之间的双向交流仍然存在着制度和政策上的障碍。
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适用技术准备不足
农村村庄的许多基础设施形式不同于中心城市和新城地区,需要适应农村聚落小型、分散的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各项规划建设,不能照搬城市模式。目前农村较为重视和强调农业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对改善农村各类设施建设所需技术的研究、推广与应用远远不够。虽然近年来各地试验推广了改厕、改水和开发多种能源等适用技术,并对相应的设施加以使用,但在总体上还没有形成一个配套的体系。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百年大计,如果科技投入跟不上,势必造成建设资金的浪费和农村居民负担过重,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影响群众使用新技术和新设施的积极性。
新农村建设保障机制尚需完善
在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建设方面,北京市各区县虽已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从全市看,是否应建立能够长期而有效地保持新农村建设持续运转的组织机构,值得进一步考虑。同时,还需要研究是否应建立专业性的政策研究、项目咨询、监控与考核等机构,来对新农村建设进行监控和考核,缺少监控和考核,就很可能出现盲目建设或建设效率低下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