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7日发现甘肃省徽县水阳乡一名儿童血铅超标以来,截至9月7日,共发现368人血铅超标(100μg/L以上),其中列入诊断观察对象以上的7人,诊断轻度中毒以上的1人。截至9月11日,住院人数共179人,其中儿童171人,成人8人。环保总局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地方政府进行了处理,控制了事态。目前,造成污染的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已被地方政府彻底取缔。需要指出的是,肇事企业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是10年前被批准上马的,污染物长期未实现达标排放,大量含铅烟尘常年超标排放。据测算,该企业仅2003年排入大气中的铅就达201吨,浓度约为568毫克/立方米,超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0多倍,周围土壤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对这长达10年的违法排污,当地政府与环保部门难辞其咎。
湖南砷污染非“三日之积”
今年9月8日,湖南省岳阳县城饮用水源地新墙河发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标10倍左右,8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和影响。环保局与省政府密切配合,采取消防车运水等措施解决居民吃水问题。按照通常防控方法,从上游大量调水即可进行稀释降解,但在两日内,新墙河水源取水口砷浓度仍居高不下。经进一步核查,发现上游大量调水冲刷后,将新墙河河床底泥中存积多年的砷污染物释放出来,直至9月13日10时,新墙河水源取水口砷浓度仍超标2.3倍。这显然不是一起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所致,而是临湘市浩源化工公司、桃林铅锌矿化工厂等没有经过环评擅自开工、长期排放高浓度含砷废水造成的。有的排污口排放废水砷浓度超标4000多倍,大量含砷污染物沉淀在新墙河河底泥中。在擅自违法开工建设并违法排污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当地政府与环保部门同样难辞其咎。
“行政不作为”是环境污染根本原因
潘岳说,分析两起重大环境事件的原因,看似责任在企业,实则根源在当地政府,在地方保护主义,“政府不作为”是导致污染事件的根本原因,有关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负有重要责任。一些市、县领导为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漠视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充当保护伞。环保总局工作组调查发现,湖南省临湘市委、市政府在2005年4月还公然下文对临湘市浩源化工公司、桃林铅锌矿化工厂两家非法企业进行“挂牌重点保护”;当地环保部门对这两家企业未履行任何环评手续,对他们的长期违法排污行为,视而不见,放纵不管;甘肃省徽县有色金属冶炼公司在当地环保部门支持下,竟通过了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目前,由于体制与利益等原因,某些基层环保部门充当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开路先锋”,愧对环保神圣的职责。(本报北京9月14日电)